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3,663,917.89元,营业利润382,048,740.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927,590.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9,872,652.75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987,265.28元后,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024,937.10元。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369,000,549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15,817,400股已回购注销股份的工商登记变更程序尚在进行中,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353,183,149股,以此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954,944.7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1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公司称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六名(含常务副总裁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公司称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七名(含常务副总裁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