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54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证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