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97号───────────────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请发行人说明:子公司海神制药的收购背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2022年商誉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近期是否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