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
的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全文
全文 | 全文 | 将“非公开发行”表述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
公司声明
公司声明 | 公司声明 | 根据注册制更新了相应表述 |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更新了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更新了注册制下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审核注册等相关的表述 |
释义
释义 | 释义 | 更新了“本预案、本次发行、报告期”释义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三、本次发行方案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了公司最新的法定代表人情况;更新了发行背景的行业数据;更新了发行目的中公司经营情况;更新了注册制下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相关的表述;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更新了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适用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 更新了项目可行性分析中的行业数据;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更新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相应调整预计销售收入;更新了募投项目用地情况及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内容 |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一、经营风险 二、财务风险 | 根据最新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对相关风险表述进行修订 |
第五节 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更新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
第六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第六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
更新了注册制下本次发行假设完成的时间;更新了2022年度公司财务数据和2023年度的假设利润;更新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根据注册制的相关文件要求,对预案中的法规引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相关措辞进行了同步调整,并同步修订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对应章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待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修订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