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追认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予君生物”)发生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2023年度与予君生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追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3,800万元人民币投资予君生物,持有予君生物9.0909%股权,公司委派郭军锋先生担任予君生物董事。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郭军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予君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需要对公司2022年度与予君生物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认。
2022年度公司共计向关联方予君生物采购原材料152.11万元,销售产品及其他3,959.62万,合计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3%。
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予君生物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2023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053.15万元。予君生物是一家服务于创新药与新材料领域的 CRO/CDMO 的公司,长期专注主产品的技术积累和突破,擅长多项特种技术,如烷基化技术,超低温反应,臭氧反应等,亦擅长新的连续流反应形式,且在金属催化和酶催化技术的应用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司太立持续加强CMO/CDMO业务的开拓工作,双方有意加强在研、产、销方面的合作。
3、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6日,司太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023年4月16日,司太立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关联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所追认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真实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 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611.1159万人民币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00弄1号5幢5层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法人代表 | 吴明明 |
成立日期 | 2016-08-0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MA1HL9YG0U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因公司财务负责人郭军锋先生担任予君生物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则,予君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2、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等,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均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