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灵巧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自查,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2,874,331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0万元(含20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 180,423.51 | 120,000.00 |
2 | 年产7,710吨碘相关化合物及CMO /CDMO产品 | 56,266.08 | 3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5,000.00 | 55,000.00 |
合计
合计 | 291,689.59 | 205,000.00 |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稳步推进及顺利进行,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2、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
3、聘请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8、若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可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