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2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灵巧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