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4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754,754.88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04,434,650.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443,465.0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9,520,243.7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016,87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508,435.5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37.84%,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转增98,006,748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343,023,619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收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关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