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
●结合2021年度担保实施情况,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2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现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1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2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孙)公司可以用名下资产为自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子(孙)公司担保,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上述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2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孙)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7亿元,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下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0亿元。
在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27亿元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在各子(孙)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原则为:①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使用;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孙)公司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1、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茂业路500号 |
法定代表人 | 胡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2年6月5日 | |
营业期限 | 2012年6月5日-2022年6月4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除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 |
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1年财务概况 | 总资产:73,128.15万元; 净资产:-23,732.26万元; 营业收入:21,914.22万元; 净利润:-3,401.72万元。 |
2022年3月31日财务概况 | 总资产:73,346.75万元; 净资产:-23,005.59万元; 营业收入:8,411.85万元; 净利润:726.67万元。 |
2、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 住所 | 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 |
法定代表人 | 方钦虎 | |
注册资本 | 6,8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17日 | |
营业期限 | 2011年1月17日-2030年1月17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2021年财务概况 | 总资产:83,982.90万元; 净资产:29,499.06万元; 营业收入:64,083.62万元; 净利润:6,998.67万元。 |
2022年3月31日财务概况 | 总资产:86,700.70万元; 净资产:31,865.62万元; 营业收入:15,949.75万元; 净利润:2,366.56万元。 | |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程洪斌 | |
注册资本 | 34,226.37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3年9月28日 | |
营业期限 | 2003年9月28日-2053年9月27日 | |
经营范围 | 原料药(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021年财务概况 | 总资产:91,372.51万元; 净资产:68,104.94万元; 营业收入:55,967.83万元; 净利润:9,860.01万元。 | |
2022年3月31日财务概况 | 总资产:92,123.77万元; 净资产:69,532.45万元; 营业收入:9,681.72万元; 净利润:1,427.51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2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2年融资工作作出安排,拟定了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
2、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3、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6,366.9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0%。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