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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司太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及作为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当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程,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542,743股,发行价格70.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1,999,962.06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19,100,624.14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52,899,33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设立了银行监管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下列项目使用: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发质检中心项目15,069.5313,200.00
年产 300 吨碘佛醇、5 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项目19,649.1617,500.00
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体项目8,993.458,000.00
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11,848.583,089.94
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4,250.003,5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 计79,810.7265,289.94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体项目”和“年产 1200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和工艺路线变更的情况,导致上述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项目变更为“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发质检中心项目15,069.5313,200.00
年产 300 吨碘佛醇、5 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项目19,649.1617,500.00
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34,000.2211,026.37
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4,250.003,5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 计79,810.7265,226.37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发行主体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该等产品不会被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公告。

(二)购买额度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授权人士在规定的额度内负责该项现金管理投资的决策和具体实施。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适当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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