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2年计划薪酬(税前) |
胡锦生 | 董事长 | 138 |
胡健 | 总经理、代理董事会秘书 | 118 |
沈伟艺 | 副董事长 | 59.4 |
孙志方 | 董事 | / |
杨红帆 | 独立董事 | 9 |
沈文文 | 独立董事 | 9 |
谢欣 | 独立董事 | 9 |
李灵巧 | 监事会主席 | 27 |
王超波 | 职工监事 | 15 |
唐蒙 | 监事 | / |
方钦虎 | 副总经理 | 108 |
逯文俊 | 副总经理 | 28 |
丁伟 | 财务负责人 | 37 |
1、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9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