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额度内,行使对外投资、收购等审批权限,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其中单笔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该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