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灵巧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进而实施募投项目的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稳步实施。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