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年7月18日成立。
天健总所位于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天健的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天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天健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99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8.40亿元)。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0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天健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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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2023年度天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持续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正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故公司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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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丁锡锋 | 陈红兰 | 曹小勤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7年 | 2013年 | 2006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2年 | 2011年 | 2006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7年 | 2013年 | 2012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16年 | 2022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024年签署迎丰科技、春晖智控、仙琚制药、斯菱股份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迎丰科技、春晖智控、仙琚制药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日发精机、春晖智控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 2024年签署春晖仪表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春晖仪表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仙琚制药、迎丰科技、春晖仪表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 2024年复核建业股份、道明光学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复核建业股份、道明光学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复核建业股份、道明光学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子公司法定审计服务、内控审计服务及其他各专项报告鉴证服务,合计收费人民币140.0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存在下降20%以上(含20%)或发生较大变动等情形。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全面配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时程,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二)2024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任,不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
(三)2025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发现及应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汇报,并对委员会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进行沟通。
(五)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报告期间,不存在天健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之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
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