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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520证券简称:司太立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在对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后,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订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质增效促发展公司经过二十多年来在医药领域深耕细作,已形成以造影剂、喹诺酮、CDMO为主业,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国内、国际两翼齐飞的医药上市企业。公司营业收入自上市以来连续保持正向增长,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5亿元,继续维持业绩的稳健增长。

围绕“国内+国际”、“原料+制剂”战略,2025年,公司继续推进产能利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工作,提升经营效率。

在产能利用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上海司太立新制剂车间、海神400吨碘海醇及200吨碘帕醇原料药车间、江西300吨碘佛醇车间等已建成产能的法规认证和变更工作,尽快实现商业化生产,提升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各环节的产能利用率,支撑公司销售增长,通过规模效应实现效益提升。

在制剂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继续推进国内外的客户开发工作。在国内,借助集采品种接续、非集采品种省集采,推动公司制剂业务持续较快增长;在国际,公司将充分发挥爱尔兰IMAX在注册和市场布局方面的先发优势,及上海司太立的产能和成本优势,依托公司重点推进中的欧盟EU-GMP认证,实现二者的产业

协同,打破海外市场增长瓶颈。

在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方面,2025年,围绕碘造影剂产品碘普罗胺、磁共振造影剂钆喷酸葡胺等制剂产品,推动产品注册进度;有序推进碘造影剂产品的补充申请、磁共振造影剂、超声造影剂在研产品的研发、注册工作。上海制剂工厂重点推进欧盟EU-GMP认证工作,尽快实现上海制剂生产+IMAX制剂销售的联动。各原料药工厂重点推进已建成原料药车间的国内GMP符合性认证、欧盟EU-GMP及其他国家的体系认证工作,推动实现商业化生产落地。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稳定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发布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自上市以来,除2023年度因重大项目开支及资本运作原因未实施现金分红外,其他年度均实施了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股利5.7亿元。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首次制定并执行中期分红方案。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注重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司发展成果。

三、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持续优化公告编制与披露的工作机制,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升公告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所有股东公正平等地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享产品及市场规划等重要信息;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接收投资者电子邮件,及时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结合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通过多元化形式开展路演、反路演活动,主动吸引并积极维持资本市场的关注,不断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治理机制,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完善履职保障机制,构建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联动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贯彻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新“国九条”及相关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投资者权益保护、估值提升等方面的最新规定,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打造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董监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专职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独立董事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司将全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正向价值,持续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本方案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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