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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3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司太立:国泰海通关于司太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司太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上海予君12,000.000.26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来拟定的,实际发生额按照双方实际发生情况确定,为防止实际发生额交易超过年度上限,因此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研诺医药10.000.4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研诺医药300.00102.99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上海予君0.0000.000.260预计金额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后续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存在差异。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研诺医药10.0000.000.44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研诺医药300.001000.00102.99100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3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幢法定代表人:吴明明注册资本金额:672.2259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L9YG0U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咨询、健康咨询,化妆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一类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吴明明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70,406,026.53元,净利润-27,974,833.07元,总资产446,381,357.14元,净资产84,317,634.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

2015年

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158号1幢303室法定代表人:毛文学注册资本金额:

749.9637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4514856

经营范围: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经营,实验室试剂、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毛文学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

日,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939,567.53元,净利润-17,235,013.36元,总资产140,939,163.90元,净资产116,824,385.9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的公司。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等,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均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嘉鑫何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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