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绝味食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暂行规定作出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公司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