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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中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9,000万元可转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累计投资金额
1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9,347.8610,629.85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483.87390.85
3补充流动资金5,190.069,283.08
合 计29,021.7920,303.78

注: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流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24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项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2、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作的相关承诺

1、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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