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汤啸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该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该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中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