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2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全部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合计62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亦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十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十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十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十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格式指引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