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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注册资本:2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为科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为科技”)本次为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电子”)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恒为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为电子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及《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展最高限额3,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公司及恒为电子相互为此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业务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4月10日。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路231号法定代表人:王翔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2日注册资本:2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78,566,338.38268,715,298.23
负债总额76,875,268.6465,215,644.25
净资产201,691,069.74203,499,653.98
项目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2,576,987.87175,252,605.43
净利润-1,808,584.24-4,306,496.86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及被保证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为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担保金额: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恒为科技、恒为科技成员单位恒为电子根据本合同及《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处办理的各类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恒为科技及成员单位恒为电子作为出质人同意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以其资产质押池内全部质物及资产池保证金为恒为科技及成员单位恒为电子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处办理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上述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若恒为科技所及成员单位恒为电子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此处指集团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的各类债务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恒为电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8%。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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