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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二、在股权登记日(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遵守议事程序,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秩序,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将安排合理时间供股东提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就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内容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对于股东的提问,可指定有关人员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请股东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若有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六、表决完毕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如股东未提交表决票或提交的表决票为废票的,则均视为该等股东弃权。

七、请股东仔细阅读表决说明。计票时,本次股东大会将推选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监督计票全过程,并由工作人员宣布表决结果,计票工作由律师进行见证。

八、表决统计基数为出席股东大会领取表决票所记录的股份数,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上现场宣布。

九、股东大会结束前,由律师宣读对股东大会的整个程序合法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王清华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二)审议议案: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2024年年度报告》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六、股东提问与交流

七、投票表决、计票并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宣布大会结束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题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度,电踏车终端市场需求延续近两年总体走势,消费力尚未明显提振,库存仍处于缓慢消化阶段,公司业绩承压。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681.68万元,同比下降1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4.58万元,同比下降50.0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5,960.25万元,同比下降

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4,548.81万元,同比下降3.86%。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出售资产暨相关关联交易、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成员补选等。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各位董事始终秉持着科学、审慎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议案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保障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13项重要议案形成决议,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落实和推进,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推动了公司稳健、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积极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各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按照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重要事项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和参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和提议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建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提议回购注销;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的选择标准及相关程序

对新任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及提名;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公司业务实际,审慎作出了关于出售电摩事业部、新设荷兰子公司等事项的决议。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管理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继续坚持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及增强核心竞争力作为市值管理的核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渠道,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的问题,增强信息的透明度,让投资者更加高效、便捷、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从而获得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长期支持。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度,国际政治经济局势仍充满不确定性,市场竞争的加剧也给公司自身实力带来多重考验。董事会仍将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做好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形成高质量的决策合力,不断提升董事会治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同时,在新《公司法》实施及监事会退出的背景下,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予以修订更新,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另一方面,董事会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统筹、指导管理层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通过强化战略引领、优化业务结构、坚持研发创新、夯实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优化成本管理、提升运营效率等多个维度,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题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二

4、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整体出售电摩事业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工作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是真实、准确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出售电摩事业部

资产涉及关联交易、向关联方出租房产、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交易遵循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具备合理性和真实性,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仅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情况本年度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公司剩余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稳定的执行。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汇总登记。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九)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请各位股东查阅。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三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将公司2024年度具体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

(一)资产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5,960.25万元,比年初下降

5.44%。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4.12.312023.12.31同比变动%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9,437.7021.98154,330.3946.19-55.01
交易性金融资产69,204.6921.90
应收票据3,317.171.057,516.242.25-55.87
应收账款32,159.4310.1827,518.698.2416.86
应收款项融资6,557.702.086,358.101.903.14
预付款项229.950.07152.750.0550.54
其他应收款1,851.620.59630.010.19193.90
存货18,454.165.8422,557.706.75-18.19
其他流动资产5,597.721.777,682.522.30-27.14

议案四

流动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总计206,810.1465.45226,746.4167.86-8.79
债权投资10,135.783.21
投资性房地产4,981.581.58
固定资产83,619.6826.4753,610.8416.0455.98
在建工程633.110.2040,837.3812.22-98.45
使用权资产1,009.130.321,244.680.37-18.92
无形资产6,827.042.168,742.622.62-21.91
长期待摊费用9.800.00147.080.04-93.34
递延所得税资产1,763.260.562,456.520.74-28.22
其他非流动资产170.740.05351.790.11-51.47
非流动资产总计109,150.1134.55107,390.9232.141.64
资产总计315,960.25100.00334,137.32100.00-5.44

(1)2024年末,流动资产总额206,810.14万元,比年初下降8.79%。具体为:

A、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余额变化较大,主要由于2024年度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未全部到期所致。

B、应收票据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55.87%,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下降,票据结算量减少所致。

C、预付款项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50.54%,主要是由于预付货款较多所致。

D、其他应收款2024年末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长193.90%,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八方(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处置土地使用权,期末应收土地转让款金额较大所致。

(2)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总额109,150.11万元,比年初增长1.64%,具体为:

A、债权投资2024年末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购买大额存单所致。

B、投资性房地产2024年末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的厂房完工并对外出租所致。

C、固定资产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55.98%,主要是由于新能源工厂建设项目达到使用条件转固所致。

D、在建工程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98.45%,主要是由于新能源工厂建设项目达到使用条件转固所致。

E、长期待摊费用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93.34%,主要原因是经营性租赁租入的房屋装修费摊减所致。

F、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51.47%,主要是由于预付的设备工程款下降所致。

(二)负债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末负债总额51,411.43万元,比年初下降12.80%,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4.12.312023.12.31同比变动%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19.860.23249.040.42-51.87
应付票据8,943.8917.4010,779.4018.28-17.03
应付账款32,328.5262.8836,413.2361.76-11.22
预收款项114.380.22
合同负债3,459.566.733,565.306.05-2.97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1,822.693.552,445.624.15-25.47
应交税费1,622.293.16827.061.4096.15
其他应付款353.780.691,080.521.83-67.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9.860.80406.110.690.92
其他流动负债1,501.822.922,158.893.66-30.44
流动负债:50,676.6498.5757,925.1698.25-12.51
租赁负债595.741.16869.381.47-31.47
递延收益139.050.27160.450.27-13.33
非流动负债:734.801.431,029.821.75-28.65
负债总计51,411.43100.0058,954.98100.00-12.80

A、短期借款减少是2024年末公司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B、应交税费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96.15%,主要是期末未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C、其他应付款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67.26%,主要是由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D、其他流动负债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30.44%,主要是由于2024年末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转回减少所致。

E、租赁负债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31.47%,主要是租赁费用的支付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末,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4,548.81万元,比年初下降

3.86%。主要是未分配利润下降8.46%。

二、经营成果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681.68万元,比上年下降17.66%;实现净利润6,384.58万元,比上年下降50.06%。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135,681.68164,772.29-17.66
减:营业成本102,505.48121,201.68-15.43
税金及附加1,381.791,269.538.84
销售费用5,083.277,784.07-34.70
管理费用12,083.0711,321.676.73
研发费用8,218.618,986.86-8.55
财务费用-2,465.85-3,285.60-24.95
其他收益848.981,208.10-29.73
投资收益724.76925.15-21.6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4.69
信用减值损失-1,797.95-2,395.89-24.96
资产减值损失-1,646.55-3,540.37-53.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647.96-10.926,035.01
营业外收入455.10475.74-4.34
营业外支出55.5432.1073.02
利润总额8,256.7614,123.80-41.54
所得税费用1,872.171,338.0639.92
净利润6,384.5812,785.73-50.06

A、销售费用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34.70%,主要系本期差旅费及市场拓展费下降所致。

B、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主要是未到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C、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53.49%,主要是由于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金额减少所致。

D、资产处置收益主要是由于公司2024年度处置的电摩事业部资产产生收益所致。

E、营业外支出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73.02%,主要是由于公司2024年度支付环保税滞纳金所致。

F、所得税费用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39.92%,主要是子公司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4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变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98.0245,840.51-63.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6,527.25192,252.70-23.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929.23146,412.19-11.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507.94-7,311.971,069.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7,509.8047,546.43315.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3,017.7554,858.41415.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38.86-25,095.74-27.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32248.35-51.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58.1825,344.09-27.96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6,748.7013,690.30-733.65

2024年度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6,748.70万元,主要是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3年度减少26.33%以及投资活动中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末未到期所致。

四、关于审议程序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3,085,811.29元。

(一)分配方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和股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差异化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5,024股,该部分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分红测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5,013,003股,扣除股份回

议案五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5,024股后,据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61,797.9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6.75%。

(四)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23,461,797.90167,584,271.00239,804,222.00
回购注销总额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45,821.74127,857,343.07512,130,233.6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083,085,811.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30,850,290.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34,611,132.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430,850,290.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83.6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其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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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2024年度各董事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职务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王清华董事长、总经理73.51
俞振华董事、副总经理67.00
王英喆董事31.50
文新阁董事2.88
张为公独立董事7.20
俞玲独立董事7.20
贺先兵董事、副总经理(离任)18.43
合计207.72

注:

①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贺先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4年10月辞职,表格统计税前报酬区间为2024年1月-10月;

②经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补选文新阁先生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故文新阁先生按0.5个月计算2024年度任职时长,表格统

计税前报酬=其12月薪酬÷2+其2024年度年终奖÷24;上述各董事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综合考量各岗位特性、履行职责、任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符合实际情况。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保证公司董事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公司制定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下同)2000元/月,薪酬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人(税前),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对各董事对应子议案逐项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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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2024年度各监事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职务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冯华监事会主席1.14
顾育中职工代表监事17.75
赵陈洁监事24.38
蔡金健监事会主席(离任)25.00
合计68.27

注:

①公司原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因退休原因于2024年12月辞职,表格统计税前报酬区间为2024年1月-11月;

②经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补选冯华先生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故冯华先生按0.5个月计算2024年度任职时长,表格统计税前报酬=其12月薪酬÷2+其2024年度年终奖÷24。上述各监事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综合考量各岗位特性、履行职责、任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内部薪酬与

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符合实际情况。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保证公司监事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拟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额外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薪酬按月发放。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对各监事对应子议案分别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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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涉及股份395,0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7%。前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1.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下同)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年4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2022年9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5,0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3%,最高成交价为19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60元/股,回购均

议案八

价约为170.47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6,733.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395,024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395,02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变动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5,0240.17-395,02400
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份234,617,97999.830234,617,979100.00
合计235,013,003100.00-395,024234,617,979100.00

注:以上股份变动为初步测算,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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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议案九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300390)、八方股份(603489)、柏诚股份(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份(301429)、八方股份(603489)、奇精机械(60367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华塑股份(60093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熊明峰2024年9月12日警示函宁波证监局关联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事项

3.独立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与2024年度收费不存在重大变化。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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