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授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3、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品种。该额度可在两年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