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昌生)
本人作为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风语筑”)的独立董事,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4年8月离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昌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宝钢集团梅山公司财务处资金部副经理,上海百利安集团财务部经理,申能集团审计部副部长,上海申江特钢公司监事长,上海电气集团监事,风语筑独立董事等。现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先惠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申能融资租赁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周昌生 | 4 | 4 | 0 | 0 | 2 | 1 |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4 | 1 | 1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2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1 | 0 |
(三) 独立董事个人履职聚焦重点
本人系财务和金融专业人士,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过往工作经验,重点聚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润分配、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就相关议题实体内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查询资料、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对每一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同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努力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按规定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进行了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六)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利用出差或周末的时间考察在报告期内完成布展的展馆,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防风险、做决策的作用。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顺畅沟通,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
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系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租赁办公场地而发生的租金等租赁相关费用。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二)定期报告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强化公司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人认真核查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4年8月因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向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衷心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稳健经营,业绩增长,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周昌生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