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5-01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77.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0%)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共241人,注册会计师共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其中,毕马威华振2023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量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与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因执业行为涉及相关民事诉讼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023年,毕马威华振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4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惠煌先生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清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清女士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女士,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女士199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相关审计收费如下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264.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4.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00万元。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77.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0%)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情况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77.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
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0%)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四)《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