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启女士、王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繁忆先生将持续共同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尚未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信通讯”)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25)鲁0214民初1633号】,王建华先生与张启女士已就离婚后财产分割事项达成一致。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建华先生持有公司152,168,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3%;其一致行动人曾繁忆先生持有公司176,189,4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2%。王建华先生与曾繁忆先生合计持有公司328,357,676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5%。张启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鲁0214民初1633号】,王建华先生同意将持有公司9.29%(即:60,593,352股)股份过户登记至张启女士名下。协议签订后,双方之间离婚后涉及的全部财产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任何纠纷。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启女士、王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繁忆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建华 | 152,168,236 | 23.33 | 91,574,884 | 14.04 |
曾繁忆 | 176,189,440 | 27.02 | 176,189,440 | 27.02 |
张启 | 0 | 0 | 60,593,352 | 9.29 |
注:上述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启女士、王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繁忆先生将持续共同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