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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

603416证券简称:

信捷电气公告编号:

2025-02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2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578,63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3.2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784,789.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21,300.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963,48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6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5SZAA8B0183)。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企业技术中心二期建设项目28,000.0027,696.37
2营销网点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14,882.1110,882.11
合计42,882.1138,578.48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和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

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工程款项、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四)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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