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万泰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5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365.1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84.81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4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第518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27万元;(2)资金专户节余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0.10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注销。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2,586.27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13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518Z006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转出2022年已审议通过置换的发行费用340.80万元。(2)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53,808.61万元;(3)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3,735.3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2,196.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2,196.67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200,000.00万元。本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669.0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收益4,529.04万元,““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孳生的利息、收益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638.9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2,189.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为未支付发行费用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0年4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沧海”)、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凯瑞”)、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四方监管协议》1和“《四方监管协议》2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状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19200110267 | 已注销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132611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18826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18702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18702000000003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18702000000004 | 已注销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7月6日与宁波银行、工行海沧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2年8月17日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2
月15日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3月6日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沧海、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2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3”),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泰凯瑞、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2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4”)。《四方监管协议》3和《四方监管协议》4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77511 | 14,619.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77484 | 5,222.6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77360 | 798.3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77236 | 568.8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29200277112 | 4.0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546562 | 981.9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546618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06162210111 | 0.63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8034100000007611 | 0.8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33050161982709666699 | 0.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91490078801900002087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91490078801200002086 | - |
合计 | 22,196.6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定期存款 | 2023/2/15 | 2024/2/15 | 50,000.00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023/3/9 | 2024/3/8 | 5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8/1 | 2024/1/26 | 100,000.00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余额 |
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获得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盈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 | 2022/7/28 | 2023/7/28 | 3,5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 | 2022/11/21 | 2023/2/21 | 213.7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2/8/1 | 2023/7/26 | 688.4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 | 2023/8/1 | 2024/1/26 | 126.80 |
合计 | 4,529.04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3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2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3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7,543.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盈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 | 2022/7/28 | 2023/7/28 | 3,5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 | 2022/11/21 | 2023/2/21 | 213.7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2/8/1 | 2023/7/26 | 688.4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定期存款 | 50,000.00 | 2023/2/15 | 2024/2/15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 | 2023/3/9 | 2024/3/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 | 2023/8/1 | 2024/1/26 | 126.80 |
合计 | 350,000.00 | 4,529.04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的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随着2022年末鼻喷新冠疫苗的获得紧急使用权以及国家防疫政策的调整,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和市场需求量不再匹配。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社会环境、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因素做出的谨慎决策,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本次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53,808.61万元及孳生的利息、收益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泰生物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1,784.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276.1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1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化学发光试剂制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 | 是 | 15,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生物医药项目工程二期 | 是 | 15,000.00 | 15,000.00 | 0.01 | 15,280.58 | 280.58 | 101.87% | 20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1】 | 否 | |
宫颈癌疫苗质量体系提升及国际化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4,760.43 | -239.57 | 98.40% | 2021.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2】 | 否 | |
营销网络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1,784.81 | 1,784.81 | 1,784.81 | 0.26 | 2,235.16 | 450.35 | 125.23% | 2021.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3】 | 否 |
合计 | — | 31,784.81 | 31,784.81 | 31,784.81 | 0.27 | 32,276.17 | 491.3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及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913.9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205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物医药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九价HPV疫苗处于III期临床试验和产业化放大阶段,暂未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为不适用。【注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进行了披露,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3000 万支(剂)的疫苗生产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宫颈癌疫苗质量体系提升及国际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二价HPV疫苗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良好。公司针对二价HPV项目采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综合投资,不单独计算募集资金产生的财务收益,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为不适用。【注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进行了披露,本项目不单独计算财务收益,但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显著的拉动效应。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中心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不单独计算财务收益,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为不适用。
附表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46,015.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543.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3,808.6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517.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55%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九价宫颈癌疫苗二期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106,015.57 | 106,015.57 | 106,015.57 | 23,953.79 | 37,734.87 | -68,280.70 | 35.59% | 20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二十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 否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5,606.91 | 5,897.71 | -64,102.29 | 8.43% | 20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养生堂厦门万泰诊断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0,000.00 | 110,000.00 | 110,000.00 | 21,260.81 | 26,885.00 | -83,115.00 | 24.44% | 2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60,000.00 | 6,191.39 | 6,191.39 | 2,913.87 | 6,191.39 | 不适用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 | 是 | 53,808.61 | 53,808.61 | 53,808.61 | 53,808.6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46,015.57 | 346,015.57 | 346,015.57 | 107,543.99 | 130,517.58 | -215,497.9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随着2022年末鼻喷新冠疫苗的获得紧急使用权以及国家防疫政策的调整,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 |
和市场需求量不再匹配。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社会环境、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因素做出的谨慎决策,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本次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53,808.61万元及孳生的利息、收益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请参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10,126.4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0.80万元,合计10,467.2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2]518Z0635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获得收益4,529.0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2,196.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2,196.67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2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2,189.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为未支付发行费用7.00万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向万泰沧海增资4亿元并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无息借款,向万泰凯瑞增资3亿元并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万泰沧海和万泰凯瑞提供2.64亿和1.50亿无息借款,分别向万泰沧海和万泰凯瑞增资0.8亿和0.2亿。 |
附表3: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生物医药项目工程二期 | 化学发光试剂制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0.01 | 15,280.58 | 101.87% | 20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 | 否 |
合计 | — | 15,000.00 | 15,000.00 | 0.01 | 15,280.58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止2020年11月20日,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化学发光试剂制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原募投项目系公司基于当时对化学发光业务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但随化学发光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原计划扩产产能已不能满足公司战略规划需求,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讨论和分析,拟将原募投项目“化学发光试剂制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变更为“生物医药项目工程二期”,具体原因如下:公司化学发光业务近3年保持了80%以上的高速增长,超出了公司原增长预期。原项目计划在租赁厦门海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1.27万平方米厂区进行扩产至产能1亿人份/年。但截至目前公司化学发光试剂实际产能已达8000万人份以上,公司原定产能目标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未来5年内化学发光试剂年产能提升到5亿人份、发光设备年产能提升到3000台以上,现有场地不足的问题已经制约了公司化学发光业务扩大再生产,公司急需更大的发展空间提升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与厦门海沧区政府协商的情况,海沧区政府愿意在生物医药产业园提供百余亩土地,支持公司化学发光业务扩大再生产。化学发光业务新生产基地的建设需按政府相关政策办理招拍挂、签约、规划、项目立项、环评、开工建设等手续,实施周期较长,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尽快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具有发展潜力的新项目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8日对上述决议进行了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物医药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九价HPV疫苗处于III期临床试验和产业化放大阶段,暂未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为不适用。
附表4: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 | 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53,808.61 | 53,808.61 | 53,808.61 | 53,808.6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3,808.61 | 53,808.61 | 53,808.61 | 53,808.61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随着2022年末鼻喷新冠疫苗的获得紧急使用权以及国家防疫政策的调整,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和市场需求量不再匹配。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社会环境、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因素做出的谨慎决策,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本次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53,808.61万元及孳生的利息、收益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泰川 王施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