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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基于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

? 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及期限: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 (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基于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 (含本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决议有效期,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交易工具为: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场所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业务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

三、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如发生市场失灵、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等重大风险情形或公司原因的其他情形,可能导致其中的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拥有良好信用的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签订合同时将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3、公司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审议程序、操作流程、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审慎审查签订的合约条款,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是基于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了可靠保障,具有充分的可行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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