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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此前,经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40亿元(含)包含上述20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其他保本型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此前,经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25亿元(含)包含上述15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邱子欣、叶祥忠、赵灵芝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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