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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事宜,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17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80人,前述放弃认购的拟激励对象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93.171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元/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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