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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号《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5,372,52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318,420.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7-9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1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6,052.552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0,793.353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18,941.594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1,498.56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19.36

81,805.4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不存在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27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71,814.24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使用70,459.75万元),资金余额15,073.95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3,651.61万元),其中含结余资金约13,640.69万元,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约1,433.26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7日,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计开户银行

[

1]

银行账号对应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811090101260104316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0.00

募集资金

专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

800190599301026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4,726.21

募集

资金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

3602200529100260283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5,300.24

募集

资金

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020900061410702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207.83

募集

资金

专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29177643012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839.68

募集

资金

专户

合计

- - 15,073.95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7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及其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已全部投入使用,“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及“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65,863.71万元(含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金额),尚需支付的尾款共计1,433.2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3,640.69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投项目已完成,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计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

+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6,052.55 26,052.55 22,629.76 266.95 1,303.42 4,459.26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18,941.59 18,941.59 17,552.05 407.90 818.28 1,799.92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0,793.35 20,793.35 18,813.04 671.41 859.37 2,168.27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1,498.56 11,498.56 6,868.86 87.00 670.54 5,213.2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19.36 4,519.36 4,596.04 - 76.68 -

81,805.41 81,805.41 70,459.75 1,433.26 3,728.29 13,640.69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

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并根据业务需求情况,调整了部分设备采购计划,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取消了部分研发项目投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基建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前,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研发课题研究,减少了募集资金使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各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

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上述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公司就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内

部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将相关项目结项,并将“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及“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符合实际情况,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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