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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候选人陈丽娜、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劳中建、邢冬晓、姜国梁、丁问司、黄桂莲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国梁、丁问司、黄桂莲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以及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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