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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内控审计工作需要。本次续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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