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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下午3: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方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明确受托管理人。同时,根据主管发改部门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名称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并明确受托管理人。同时,根据主管发改部门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名称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本次会议审议各议案无需另

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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