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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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