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下,全权办理有关回购股份具体事宜及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的相关安排。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与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本回购股份方案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 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股权激励计划 | 120~230 | 0.34%~0.65% | 2,00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票来源。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20万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上限为2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0.65%,且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回购股份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7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如果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告附件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