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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制订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截至2025年5月31日存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110.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剩余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现因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该激励对象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价格为

5.38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系以前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基础,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07,600元(实际回购价款以实际回购价格为基础计算得出),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78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1,671,984股变更为351,651,984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公司债权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已实施利润分配事项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监事高志刚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业务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鉴于其中2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3.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1.50万股已经完成回购注销),不纳入本次解除限售的范围。本次共计

名激励对象的758,688股限制性股票可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及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7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的审查,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范围内。我们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高志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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