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1—14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
〕
-
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电气)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通达电气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通达电气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通达电气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达电气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通达电气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电气募集资金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
元,共计募集资金
,
,
.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
,
,
.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
,
.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
,
,
.
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
,
.
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
,
,
.
元中包含的进项税
,
,
.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
,
.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
-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1,805.4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1,605.44 |
第3页 共14页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750.9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13,640.6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8.8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93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1,744.2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751.84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13,640.6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72.2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2.29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
年
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注] | 8110901012601043165 | 已注销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 | 800190599301026 | 584,800.3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注] | 3602200529100260283 | 125,181.3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 020900061410702 | 227,209.55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29177643012 | 785,722.96 | |
合计 | 1,722,914.19 |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本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年
月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
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
0.73万元(不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年
月
日,公司将扣除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
.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万元(含扣减手续费等的利息收入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20,793.35 | 20,793.35 | 19,484.45 | 46.28 | 19,410.74 | -73.71 | 99.62 | 2021年 | 632.09 | 否 | 否 |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498.56 | 11,498.56 | 6,955.86 | 6,949.02 | -6.84 | 99.90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519.36 | 4,519.36 | 4,596.04 | 4,596.0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640.69 | 13,640.6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1,805.41 | 81,805.41 | 85,533.70 | 138.83 | 85,384.96 | -148.74 | - | - | 5,490.3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0.72万元,公司已进行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512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以及活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0.93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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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72.29万元。形成原因:1.公司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1月16日,通达电气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三(一)3之说明。 |
[注]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系受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收入较以往年度大幅下降,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赵祖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郑文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