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权,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2024年1月30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关于监事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 ||
8.《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
9.《关于2023年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 ||
1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1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
15.《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
16.《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
17.《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
2024年6月2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024年8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科学合理地进行经营决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履行职能,具体如下:
(一)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或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核职能和法定监督作用。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认真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并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等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发现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报告期内,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审价报告出具时间为2022年9月至10月,由于公司未及时获得相关项目审计报告,未能及时入账,存在跨期收入调整。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相关工程款回收不及预期等原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17,160.35万元暂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11月9日、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9、094、103)。
(三)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议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授权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公平、定价公允,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事项,并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监事会敦促管理层立即推动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2024年1月26日公司已收回相关本金及利息。
(五)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法合规。
2024年9月25日、11月9日、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094、103)由于公司相关工程款回收不及预期等原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上述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17,160.35万元暂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9月25日及2024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经公司自查,因公司案件诉讼引起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涉及募集资金账户冻结41,622,157.41元。
监事会督促公司采取措施积极加快应收款项的资金回笼,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待资金压力有所缓解时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报告期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形。
(八)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指定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设立投资者热线,设专人依照相关规定接听并及时处理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障股东各项权利得到落实。2025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专业素质学习,提高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关注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并及时组织学习。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参加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各项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准。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股东权利
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投融资风险等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督促公司完成整改,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与内部评价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积极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以争取尽早解决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以争取尽早完成公司撤销风险警示的工作。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