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18255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59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所述,元成股份公司本年对子公司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密电子公司)原股东计提业绩补偿款3,156.47万元。目前元成股份公司与硅密电子公司原股东存在诉讼事项,且我们就业绩补偿款无法执行函证等有效的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就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上年保留意见事项元成股份公司原子公司越龙山度假公司涉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缺乏必要的依据,导致转固金额不准确。元成股份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导致财务报表期初数不准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元成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附注五、34,附注
十二、2以及附注十三等所述,元成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三年出现经营亏损,流动性资金紧张,无法按期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未能及时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大量债务违约引发诉讼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上述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二、2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元成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建造服务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9收入确认,附注五、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元成股份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建造服务收入。元成股份公司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收入确认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估计,包括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预计总工程量等估计。此外,由于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变更,合同预计总收入会较原有的估计发生变化(有时可能是重大的)。管理层需要在项目初始阶段对合同预计总收入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建造服务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导致公司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的事项中包含部分收入与成本核算缺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部分收入缺乏有效管理,确认不及时等情形,对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重新评价;
(2)获取建造服务收入的合同台账,选取报告期内重大的施工合同,检查关键合同条款,复核和评价施工项目的预计总收入、预计总工作量的合理性,结合客户或第三方确认的当期(累计)工程量确认单、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函证回函及访谈情况验证施工收入的准确性;
(3)向重要客户函证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结算情况;现场查看重要项目形象进度并与账面工作量进行对比;
(4)对公司报告期重大施工项目毛利率执行分析复核程序;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账面确认的收入凭证、累计工程量确认单,检查建造服务收入是否存在跨期;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商誉减值的计提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五、19商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元成股份公司商誉原值18,278.28万元,商誉减值准备11,213.95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5,127.88万元,对净利润影响较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元成股份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元成股份公司管理层应当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可收回金额涉及对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预测,涉及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同时考虑商誉减值对本期净利润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及一致性,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并核实与上年关键假设的变化;
(3)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识别在选择关键假设时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4)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客观性及独立性;
(5)复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专家的评估报告,了解报告中使用的修正系数、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或假设的合理性,评价评估结果是否可靠;
(6)评价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五、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元成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确定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元成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元成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元成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元成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元成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元成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注册资本: | 32,573.357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720048715X |
最终控制方: | 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祝昌人 |
成立时间: | 1999年12月23日 |
经营期限: | 1999年12月23日至 无固定期限 |
公司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1501室 |
组织形式: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登记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业设计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建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旅游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4月29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生态景观、绿色环保等领域项目开展规划策划、设计施工以及生产和销售自产半导体设备。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
月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同时,以下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三年出现经营亏损。2024年度营业收入
1.4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6.79%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326.42万元、-16,875.11万元、-7,338.86万元。
(
)公司流动性资金紧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974.33
万元(其中诉讼冻结等金额为
262.87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0.41%
;期末公司应付未付职工薪酬为2,648.84万元;截至2024年
月
日,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160.35万元。
(
)大量债务违约引发诉讼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截至2024年
月
日共有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4,605.95万元,受限资金
262.88
万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在内的资产被法院查封或保全、借款抵押,涉及相应金额11,316.28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改善措施:
(
)公司大力推进已经中标项目的实施,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等方式,加快工程进度,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业务重心回归至华东及长三角等国家重点建设区域。公司现有的工程板块订单超
亿元,也不再承接纯垫资的PPP项目,主要精力用于承接EPC等有进度款的政府项目。
(
)加强新订单的获取及执行,公司将不断整合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资源,发挥平台优势,鼓励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拓展业务,以支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
)针对流动性紧张的问题,目前正积极推进老项目的结算并催收回款,特别设立催收小组,确保各个项目催款跟进和相关手续的推进和执行。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加快已完工项目的回款,继续改善公司的流动性。
(
)逐步压降费用支出。积极开源的同时,公司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优化员工结构,在保持现有组织架构完整、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采取精简措施以稳步提升人均效益,并积极采取措施实现内部费用支出的减少。
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如果上述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200 万元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2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200万元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200 万元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 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债务重组 | 单项债务重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
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12〕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
(
)),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
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
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权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
(
)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
(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
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
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
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
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合并关联方
(3)其他应收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4)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5)合同资产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
工程施工项目类型组合
(
)长期应收款组合
长期应收款组合
账龄类型组合
13.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合同履约成本核算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进行归集。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按照组合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计提方法 | 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依据 |
库龄组合 | 库龄 | 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②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类别 | 库龄 | 确定依据 | 可变现净值具体计算方法 |
库龄组合 | 1年以内 | 库龄 | 账面余额的100% |
库龄组合 | 1-2年 | 库龄 | 账面余额的100% |
库龄组合 | 2年以上 | 库龄 | 账面余额的20.00% |
14.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5.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
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6.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权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
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
(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7.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18.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0 | 5 | 2.375-6.33 |
工程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8 | 5 | 11.875-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19.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0.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1. 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拥有或控制该生物资产;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公司;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生物资产的分类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
产包括,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包括,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
(3)生物资产减值的处理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22.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
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
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3.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预期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软件 | 10 | 预期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专利权 | 3 | 预期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 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研究开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研发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6.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7.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8.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9.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本公司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1)提供建造服务收入
公司向客户提供建造服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履约的工程量/预计总工程量确定。
(2)提供设计等劳务收入
公司向客户提供设计等劳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具体根据业务类型和阶段节点,根据客户或第三方确认的进度佐证资料确定。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销售苗木等收入
公司向客户销售苗木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将购买方验收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4)销售电子设备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特定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设备销售
/改造服务:对不存在试运行要求的产品,由客户调试确认验收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确认收入;对存在试运行要求的产品,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产品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结束,由客户确认验收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确认收入。
②配件销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由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其中:境外销售: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指定目的地完税后交货验收,对于该部分销售,公司按照产品运抵目的地且完成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5)提供设备维修服务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设备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6)BT业务
BT业务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BT业务承接方签订市政工程项目BT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BT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进
行市政工程建设,
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投资回报)。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对BT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工程完工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工程成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建设期”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
(7)PPP业务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A、建设阶段,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判断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并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B、运营阶段,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合同规定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提供运营服务时,确认相应的运营服务收入。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本公司从事的维护或修理,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服务提供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8)旅游业务收入
本公司在将门票出售并收取价款,且在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后确认收入。
30.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套期会计
报告期内无套期会计事项。
(2)回购股份
报告期内无回购股份事项。
(3)资产证券化
报告期内无资产证券化事项。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
2024年
月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259,581,893.24 | 772,461.82 | 260,354,355.06 |
销售费用 | 3,807,492.19 | -772,461.82 | 3,035,030.37 |
②本公司自
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 13、9、6、5、3[注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注2]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注3] |
[注1]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前的项目按3%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后的项目按9%税率征收增值税;出租或出售2016年
月
日前取得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计征增值税;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税收优惠政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子公司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
月
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号)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注2]根据经营项目所在地实际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子公司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规定,自2023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3]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5 |
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5 |
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免征[注1] |
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免征[注1] |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20[注2] |
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注2]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1]子公司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之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2]子公司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适用小微企业纳税标准,按20%的税率缴纳。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优惠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
月
日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2006547),有效期
年,于2022年
月
日继续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2232016585),有效期
年,故子公司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号)有关规定,硅密电子于2022年
月
日继续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2232016585),有效期
年,故硅密电子2024年度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4年
月
日】,期末指【2024年
月
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3年度;
1.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库存现金 | 298.43 | 76,040.86 |
银行存款 | 9,742,849.45 | 58,446,296.08 |
其他货币资金 | 197.51 | 10,208,460.00 |
合 计 | 9,743,345.39 | 68,730,796.9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7,460.00 | |
银行存单 | 10,000,000.00 | |
法院冻结 | 2,628,542.23 | 1,031,398.46 |
其他 | 197.51 | |
ETC保证金 | 1,000.00 | |
合 计 | 2,628,739.74 | 11,239,858.4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1,702,492.95 | 4,916,197.56 |
合 计 | 1,702,492.95 | 4,916,197.56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类 别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8,001,455.68 | 400,072.78 | 7,601,382.90 |
商业承兑汇票 | 427,500.00 | 21,375.00 | 406,125.00 |
合 计 | 8,428,955.68 | 421,447.78 | 8,007,507.90 |
(续)
类 别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80,194.00 | 59,009.70 | 1,121,184.30 |
合 计 | 1,180,194.00 | 59,009.70 | 1,121,184.30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银行承兑汇票
2024年
月
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024年
月
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银行承兑汇票 | 8,001,455.68 | 5.00 | 400,072.78 | |
商业承兑汇票 | 427,500.00 | 5.00 | 21,375.00 | |
合 计 | 8,428,955.68 | 5.00 | 421,447.78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合并范围减少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59,009.70 | 362,438.08 | 421,447.78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9,952.84 | |
合 计 | 749,952.84 |
4. 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1,149,202,982.03 | 236,414,256.27 | 912,788,725.76 | 738,479,303.03 | 78,453,777.25 | 660,025,525.78 |
合 计 | 1,149,202,982.03 | 236,414,256.27 | 912,788,725.76 | 738,479,303.03 | 78,453,777.25 | 660,025,525.78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账 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345,040,041.58 | 10.19 | 35,157,492.71 |
1至2年 | 378,892,194.91 | 16.15 | 61,196,596.13 |
2至3年 | 279,573,170.50 | 21.17 | 59,173,110.46 |
3至4年 | 75,041,588.69 | 38.52 | 28,902,330.78 |
4至5年 | 50,320,800.39 | 62.90 | 31,649,540.23 |
5年以上 | 20,335,185.96 | 100.00 | 20,335,185.96 |
合 计 | 1,149,202,982.03 | 20.57 | 236,414,256.27 |
(3)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其他变动 | 合并范围 减少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78,453,777.25 | 133,156,617.25 | 25,718,819.97 | 914,958.20 | 236,414,256.27 |
注:其他变动25,718,819.97元,系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了所持有控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及子公司对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减值准备。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对于同一客户期末同时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合同资产余额的,将二者合并计算,合并计算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 二者合并计算金额 | 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总额合计数的比例(%) | 二者合并计算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507,448,734.36 | 145,041,286.00 | 652,490,020.36 | 39.69 | 86,165,927.71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189,759,574.16 | 6,197,139.84 | 195,956,714.00 | 11.92 | 54,836,119.26 |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 | 68,416,359.34 | 26,966,973.40 | 95,383,332.74 | 5.80 | 8,151,977.12 |
杭州湍口众安汇尊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 20,206,822.50 | 45,275,607.50 | 65,482,430.00 | 3.98 | 12,098,630.83 |
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63,537,155.00 | 63,537,155.00 | 3.87 | 10,661,534.61 | |
合 计 | 849,368,645.36 | 223,481,006.74 | 1,072,849,652.10 | 65.26 | 171,914,189.53 |
5. 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2,632,196.05 | 2,282,358.5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2,632,196.05 | 2,282,358.53 |
(1)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32,196.05 | |
合 计 | 2,632,196.05 |
6. 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 龄 | 2024.12.31 | 2023.12.31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26,810.84 | 72.24 | 3,208,715.34 | 89.78 |
1至2年 | 203,112.85 | 11.06 | 246,104.61 | 6.89 |
2至3年 | 187,657.61 | 10.22 | 119,037.75 | 3.33 |
3年以上 | 119,037.75 | 6.48 | ||
合 计 | 1,836,619.05 | 100.00 | 3,573,857.70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 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浙江盛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10,817.50 | 27.81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87,657.61 | 10.22 | 2-3年 | 未到结算期 |
矽美科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53,000.00 | 8.33 | 1年以内 | 尚未到货 |
常州玮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8,811.51 | 7.56 | 1年以内 | 尚未到货 |
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5,777.78 | 5.76 | 1-2年 | 未到结算期 |
合 计 | 1,096,064.40 | 59.68 |
7.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4,432,459.66 | 51,824,673.27 |
合 计 | 134,432,459.66 | 51,824,673.27 |
(1)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148,338,817.78 | 13,906,358.12 | 134,432,459.66 | 54,734,961.57 | 2,910,288.30 | 51,824,673.27 |
合 计 | 148,338,817.78 | 13,906,358.12 | 134,432,459.66 | 54,734,961.57 | 2,910,288.30 | 51,824,673.27 |
①坏账准备
A. 2024年
月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148,120,438.78 | 9.24 | 13,687,979.12 | 回收的可能性 |
合 计 | 148,120,438.78 | 9.24 | 13,687,979.12 |
B.2024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C.2024年
月
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218,379.00 | 100.00 | 218,379.00 | 回收的可能性 |
合 计 | 218,379.00 | 100.00 | 218,379.00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691,909.30 | 218,379.00 | 2,910,288.30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60,752.07 | 2,860,752.0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合并范围减少 | 10,334.25 | 10,334.25 | ||
其他变动 | 8,145,652.00 | 8,145,652.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687,979.12 | 218,379.00 | 13,906,358.12 |
注:其他变动8,145,652.00元,系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了所持有控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及子公司对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坏账减值准备。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12.31 | 2023.12.31 |
保证金及押金 | 2,597,058.00 | 2,878,289.00 |
应收暂付款 | 12,960,607.22 | 51,251,995.05 |
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 93,636.40 | 134,630.37 |
业绩承诺 | 31,564,681.86 | |
拆借款 | 100,640,953.48 | |
其他 | 481,880.82 | 470,047.15 |
合 计 | 148,338,817.78 | 54,734,961.57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 性质 | 期末 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是 | 拆借款、应收暂付款[注1] | 100,640,953.48 | 注2 | 67.85 | 8,499,511.84 |
YOYODYNE,INC | 否 | 业绩承诺 | 31,564,681.86 | 1年以内 | 21.28 | 1,578,234.09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是 | 应收暂付款 | 12,700,644.32 | 1至2年 | 8.56 | 1,270,064.43 |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5年以上 | 0.67 | 1,000,000.00 |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否 | 押金保证金 | 495,000.00 | 4至5年 | 0.33 | 247,500.00 |
合 计 | — | 146,401,279.66 | 98.69 | 12,595,310.36 |
注
:其中拆借款金额为98,273,909.56元,应收暂付款金额为2,367,043.92元;
注
:
年以内账龄余额47,238,484.21元,
至
年账龄余额47,650,310.96元,
至
年账龄余额3,636,509.59元,
至
年账龄余额2,115,648.72元;
8.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208,734.45 | 3,681,368.11 | 16,527,366.34 |
在产品 | 1,420,785.21 | 1,420,785.21 | |
库存商品 | 2,731,281.24 | 2,731,281.24 | |
低值易耗品 | 629.68 | 629.68 | |
发出商品 | 1,309.67 | 1,309.6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0,596,050.80 | 20,596,050.80 | |
合 计 | 44,958,791.05 | 3,681,368.11 | 41,277,422.94 |
(续)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447,388.89 | 1,864,235.60 | 17,583,153.29 |
在产品 | 3,275,670.81 | 3,275,670.81 | |
库存商品 | 47,049.97 | 47,049.97 | |
低值易耗品 | 4,911.51 | 4,911.51 | |
发出商品 | 23,682,529.98 | 23,682,529.98 | |
委托加工物资 | 17,014.33 | 17,014.33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1,260,103.90 | 21,260,103.90 | |
合 计 | 67,734,669.39 | 1,864,235.60 | 65,870,433.79 |
(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期末实物金额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林业: | ||||
苗木 | 21,260,103.90 | 664,053.10 | 20,596,050.80 | |
合 计 | 21,260,103.90 | 664,053.10 | 20,596,050.80 |
(3)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 2024.01.01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2024.12.31 | ||
计提 | 其他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64,235.60 | 1,916,502.48 | 99,369.97 | 3,681,368.11 | ||
合 计 | 1,864,235.60 | 1,916,502.48 | 99,369.97 | 3,681,368.11 |
9. 合同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合同资产 | 494,653,618.49 | 685,101,562.12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53,137,916.62 | 40,694,272.52 |
小 计 | 441,515,701.87 | 644,407,289.60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 20,835,474.99 | 4,007,548.00 |
——账面余额 | 21,479,871.14 | 4,131,492.78 |
——减值准备 | 644,396.15 | 123,944.78 |
合 计 | 420,680,226.88 | 640,399,741.60 |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4年
月
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①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客户组合 | 473,173,747.35 | 11.09 | 52,493,520.47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 计 | 473,173,747.35 | 11.09 | 52,493,520.47 |
注:本期越龙山旅游开发公司的项目已经完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后转入应收账款中,导致合同资产减少191,975,317.50元。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同一客户期末同时存在合同资产余额、应收账款余额的,将二者合并计算并披露,见附注五、4.(
)。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12) | 114,957,896.40 | |
合 计 | 114,957,896.40 |
11.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增值税 | 14,128,700.63 | 37,686,316.53 |
预缴附加税 | 2,761,320.37 | 2,612,448.38 |
预付费用 | 29,428.78 | 11,016.72 |
合 计 | 16,919,449.78 | 40,309,781.63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BT建设项目 | 7,853,100.00 | 7,853,100.00 | 7,853,100.00 | 7,853,100.00 | |||
股权转让款 | 121,008,312.00 | 6,050,415.60 | 114,957,896.4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10) | 121,008,312.00 | 6,050,415.60 | 114,957,896.40 | ||||
合 计 | 7,853,100.00 | 7,853,100.00 | 7,853,100.00 | 7,853,100.00 |
(2)坏账准备
①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1——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121,008,312.00 | 5.00 | 6,050,415.60 |
5年以上 | 7,853,100.00 | 100.00 | 7,853,100.00 |
合计 | 128,861,412.00 | 10.79 | 13,903,515.60 |
(2)BT建设项目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项目 | 7,853,100.00 | 7,853,100.00 |
长期应收款原值 | 7,853,100.00 | 7,853,100.00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合 计 | 7,853,100.00 | 7,853,100.00 |
注:
2014年
月、2015年
月公司与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兰溪赤山湖旅游独家区启动区市政工程BT项目》及《兰溪赤山湖路由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标)》,合同金额为104,068,684.00元;2015年
月公司与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记景观建筑工程(II标)》,合同总金额40,566,982.00元。回购价款包括回购款基价和利息,回购期为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分四次支付,年利率为 11%。截至 2020年
月
日,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标)已完成施工并验收,验收时间为2016年
月
日,因工程款已提前支付,不再计算建设期利息;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已完工并验收,验收时间为2018年
月
日。截至 2024年
月
日,公司累计已确认产值128,684,000.00元,累计收到工程款 120,830,900.00元,应收工程款7,853,100.00元。
1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499,540.71 | -1,005,936.01 |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821,449.77 | -412,622.00 |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2,325,227.36 | -35,596.92 | ||||
合 计 | 32,646,217.84 | -1,454,154.93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493,604.70 |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408,827.77 |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2,289,630.44 | 6,750,027.36 | |||
合 计 | 31,192,062.91 | 6,750,027.36 |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6,750,027.36 | 6,750,027.36 | ||
合 计 | 6,750,027.36 | 6,750,027.36 |
14. 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1,279,713.95 | 21,279,713.95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451,067.90 | 2,451,067.90 |
(1)处置 | 2,451,067.90 | 2,451,067.90 |
4、年末余额 | 18,828,646.05 | 18,828,646.05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6,570,111.63 | 6,570,111.63 |
2、本年增加金额 | 466,584.64 | 466,584.64 |
(1)计提或摊销 | 466,584.64 | 466,584.64 |
3、本年减少金额 | 776,171.50 | 776,171.50 |
(1)处置 | 776,171.50 | 776,171.50 |
4、年末余额 | 6,260,524.77 | 6,260,524.77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2,568,121.28 | 12,568,121.28 |
2、年初账面价值 | 14,709,602.32 | 14,709,602.32 |
15. 固定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 | 78,440,894.41 | 848,774,716.4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78,440,894.41 | 848,774,716.45 |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A.持有自用的固定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工程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机器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865,592,741.39 | 8,551,286.14 | 17,043,777.46 | 4,021,776.73 | 5,753,664.91 | 900,963,246.63 |
2、本年增加金额 | 45,291.26 | 62,760.37 | 108,051.63 | |||
(1)购置 | 45,291.26 | 62,760.37 | 108,051.63 | |||
3、本年减少金额 | 767,909,369.88 | 8,002,916.26 | 8,415,808.56 | 721,942.24 | 4,927,159.03 | 789,977,195.97 |
(1)处置或报废 | 300,000.00 | 8,002,916.26 | 8,415,808.56 | 309,399.21 | 17,028,124.03 | |
(2)其他减少 | 20,841,495.10 | 20,841,495.10 | ||||
(3)合并范围减少 | 746,767,874.78 | 412,543.03 | 4,927,159.03 | 752,107,576.84 | ||
4、年末余额 | 97,683,371.51 | 593,661.14 | 8,627,968.90 | 3,362,594.86 | 826,505.88 | 111,094,102.29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25,525,431.74 | 7,607,365.09 | 14,952,937.92 | 3,389,661.98 | 713,133.45 | 52,188,530.18 |
2、本年增加金额 | 15,170,684.99 | 141,312.50 | 466,768.36 | 164,783.80 | 276,510.66 | 16,220,060.31 |
(1)计提 | 15,170,684.99 | 141,312.50 | 466,768.36 | 164,783.80 | 276,510.66 | 16,220,060.31 |
3、本年减少金额 | 20,277,138.60 | 7,155,993.75 | 7,574,308.61 | 396,881.56 | 351,060.09 | 35,755,382.61 |
(1)处置或报废 | 197,125.00 | 7,155,993.75 | 7,574,308.61 | 294,269.34 | 15,221,696.70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工程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机器设备 | 合 计 |
(2)其他减少 | 423,516.35 | 423,516.35 | ||||
(3)合并范围减少 | 19,656,497.25 | 102,612.22 | 351,060.09 | 20,110,169.56 | ||
4、年末余额 | 20,418,978.13 | 592,683.84 | 7,845,397.67 | 3,157,564.22 | 638,584.02 | 32,653,207.88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77,264,393.38 | 977.30 | 782,571.23 | 205,030.64 | 187,921.86 | 78,440,894.41 |
2、年初账面价值 | 840,067,309.65 | 943,921.05 | 2,090,839.54 | 632,114.75 | 5,040,531.46 | 848,774,716.45 |
②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16. 在建工程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在建工程 | 185,990,326.51 |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185,990,326.51 |
(1)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 | 185,990,326.51 | 185,990,326.51 | ||||
合 计 | 185,990,326.51 | 185,990,326.51 |
17. 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5,858,189.27 | 15,858,189.27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469,253.64 | 469,253.64 |
4、年末余额 | 15,388,935.63 | 15,388,935.63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6,238,003.65 | 6,238,003.65 |
2、本年增加金额 | 2,008,020.10 | 2,008,020.10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8,246,023.75 | 8,246,023.75 |
三、减值准备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7,142,911.88 | 7,142,911.88 |
2、年初账面价值 | 9,620,185.62 | 9,620,185.62 |
18.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45,132,314.23 | 22,150,000.00 | 937,165.67 | 68,219,479.90 |
2、本年增加金额 | 9,000.00 | 9,000.00 | ||
(1)购置 | 9,000.00 | 9,000.00 | ||
3、本年减少金额 | 35,690,022.51 | 521,489.56 | 36,211,512.07 | |
(1)合并范围减少 | 35,690,022.51 | 521,489.56 | 36,211,512.07 | |
4、年末余额 | 9,442,291.72 | 22,150,000.00 | 424,676.11 | 32,016,967.83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3,451,611.57 | 1,489,596.37 | 378,790.15 | 5,319,998.09 |
2、本年增加金额 | 773,067.20 | 2,296,450.92 | 235,718.59 | 3,305,236.71 |
(1)摊销 | 773,067.20 | 2,296,450.92 | 235,718.59 | 3,305,236.71 |
3、本年减少金额 | 3,247,619.35 | 278,364.52 | 3,525,983.87 | |
(1)合并范围减少 | 3,247,619.35 | 278,364.52 | 3,525,983.87 | |
4、年末余额 | 977,059.42 | 3,786,047.29 | 336,144.22 | 5,099,250.93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 计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8,465,232.30 | 18,363,952.71 | 88,531.89 | 26,917,716.90 |
2、年初账面价值 | 41,680,702.66 | 20,529,828.41 | 688,950.74 | 62,899,481.81 |
19. 商誉
(1)商誉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2,084,277.64 | 2,084,277.64 | ||
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61,590,888.59 | 61,590,888.59 |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7,103,110.00 | 17,103,110.00 | ||
浙江宏峻建设有限公司[注1]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83,254,486.70 | 83,254,486.70 | ||
合 计 | 182,782,762.93 | 182,782,762.93 |
注
:浙江宏峻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
月
日被本公司吸收合并。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2,084,277.64 | 2,084,277.64 | ||
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34,890,366.87 | 26,625,035.63 | 61,515,402.50 |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136,020.15 | 11,913,242.15 | 17,049,262.30 | |
浙江宏峻建设有限公司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2,740,565.00 | 12,740,565.00 | ||
合 计 | 60,860,664.66 | 51,278,842.78 | 112,139,507.44 |
(3)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①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长沙吉佳 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3,342,393.79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 | 26,700,521.72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30,042,915.51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②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对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算。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确定以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参数包括: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静态因素修正系数、质量功能修正系数等。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出具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浙联评报字[2025]第
号),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
341.79
万元,相应计算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准备2,662.50万元。
2)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①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元成规划设计 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4,723,039.77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 | 11,967,089.85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6,690,129.62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②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对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算。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确定以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参数包括: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使
用状况修正系数、功能技术修正系数等。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出具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浙联评报字[2025]第
号),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
477.69
万元,相应计算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191.32万元。
3)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①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硅密电子 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43,837,368.34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 | 163,244,091.57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207,081,459.91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②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对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算。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确定以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参数包括: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功能技术修正系数等。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出具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浙联评报字[2025]第
号),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8,210.00万元,相应计算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274.06万元。
公司拟向YOYODYNE,INC.转让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详见附注十三、
之说明。
20.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2024.12.31 | 其他减少的原因 |
租入资产改造 | 3,748,698.81 | 815,614.80 | 2,933,084.01 | |||
装修费 | 1,056,914.03 | 229,449.54 | 257,439.22 | 434,403.66 | 594,520.69 | |
软件服务费 | 13,102.57 | 13,102.57 | ||||
其他 | 8,000.00 | 2,000.00 | 6,000.00 | |||
合 计 | 4,826,715.41 | 229,449.54 | 1,088,156.59 | 434,403.66 | 3,533,604.70 |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信用减值准备 | 12,633,998.33 | 87,544,371.54 | 12,790,439.54 | 87,008,749.30 |
资产减值准备 | 12,870,782.88 | 67,715,163.91 | 12,363,354.46 | 65,910,871.40 |
预计负债 | 186,031.70 | 1,240,211.33 | 240,522.16 | 1,603,481.07 |
未弥补亏损 | 116,157.47 | 774,383.17 | 116,157.47 | 774,380.45 |
未实现内部购销损益 | 1,237,985.37 | 4, 611,760.80 | ||
租赁负债 | 156,428.94 | 1,042,859.61 | 257,245.22 | 1,714,968.16 |
合 计 | 25,963,399.32 | 158,316,989.56 | 27,005,704.22 | 161,624,211.1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105,740.38 | 27,371,602.53 | 5,083,171.42 | 33,887,809.47 |
使用权资产 | 113,811.06 | 758,740.43 | 231,865.22 | 1,545,768.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73.94 | 2,492.95 | 2,429.63 | 16,197.56 |
合 计 | 4,219,925.38 | 28,132,835.91 | 5,317,466.27 | 35,449,775.14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22,167,471.82 | 2,267,425.95 |
可抵扣亏损 | 111,049,393.11 | 113,781,978.38 |
合 计 | 333,216,864.93 | 116,049,404.33 |
注: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2024.12.31 | 2023.12.31 | 备注 |
2025年 | 807.30 | 2,589,498.91 | |
2026年 | 45,759.82 | 9,618,999.14 | |
2027年 | 5,652,167.72 | 5,711,680.62 | |
2028年 | 5,897,525.30 | 95,861,799.71 | |
2029年 | 99,453,132.97 | ||
合 计 | 111,049,393.11 | 113,781,978.38 |
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21,479,871.14 | 644,396.15 | 20,835,474.99 |
PPP项目应收款 | 491,504,090.77 | 22,097,672.80 | 469,406,417.97 |
预付工程款 | 434,403.66 | 434,403.66 | |
合 计 | 513,418,365.57 | 22,742,068.95 | 490,676,296.62 |
(续)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4,131,492.78 | 123,944.78 | 4,007,548.00 |
PPP项目应收款 | 546,126,911.69 | 23,352,363.28 | 522,774,548.41 |
预付工程款 | 235,000.00 | 235,000.00 | |
合 计 | 550,493,404.47 | 23,476,308.06 | 527,017,096.41 |
注
:本公司承接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方指定机构。该项目的PPP合作期限为
12.5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2.5
年,运营期为
年。项目总金额35,303.23万元。项目于2017年
月开工,于2022年
月
日全部完工验收。截至2024年
月
日,该项目累计完成并确认产值37,178.93万元,收到专项资金7,915.00万元,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9,651.90万元,应收工程款19,612.03万元。项目已到收款期,按照预计可收款时间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金额为6,841.64万元,合同资产金额为2,696.70万元,收款期为
年以上的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注
:本公司承接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负责该项目投资、
融资、设计、建设和运维维护,并在PPP合作期满后将全部实物资产无偿移交给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或政府指定机构。该项目的合作期限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年,运营期为
年。项目总投资14,993万元。项目于2018年
月开工,于2022年
月
日全部完工验收。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累计已确认产值18509.25万元,公司已收到工程款合计7,699.20万元,本期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3,465.93万元,应收工程款7,344.11万元。应收运营养护费
943.20
万元。项目已到收款期,按照预计可收款时间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金额为1,774.58万元,合同资产金额为1,935.21万元,收款期为
年以上的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注
:本公司承接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PPP项目,负责该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并在PPP合作期满后根据合同规定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白水县文物局或政府指定机构。该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年,运营期为
年。项目总投资158,078.38万元。项目于2018年
月开工,2021年
月政府方与公司协商一致因PPP政策环境、PPP融资环境、政府财政压力等原因项目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减少项目投资至36,0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截至2024年
月
日,该项目累计完成并确认产值33,496.31万元。因尚未到收款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期末调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23.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信用借款 | 7,980,000.00 | 76,035,053.38 |
保证借款 | 138,383,682.59 | 158,580,000.00 |
抵押借款 | 28,990,798.53 | 160,000,000.00 |
质押借款 | 40,000,000.00 | 38,092,484.78 |
保证质押借款 | 35,000,000.00 | |
保证抵押借款 | 183,500,000.00 | 90,000,000.00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32,898,340.25 | - |
短期借款利息 | 634,011.69 | 595,613.10 |
合 计 | 467,386,833.06 | 523,303,151.26 |
注: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桥支行抵押借款26,390,798.53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
月
日。由公司使用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抵押,该投资性房地产为杭州市上城区采荷嘉业大厦
幢
室、
室、
室。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质押借款4,000万元、保证质押借款3,500万元。分别是2024年
月
日到期的2,000万元,2024年
月
日到期的1,000万元,2024年
月
日到期的1,000万元;由公司使用应收款质押借款,质押的应收款编号分别为YSZK20231128285935、YSZK20231227294153、YSZK20231221292497;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
月
日的
万元、2025年
月
日的2,000万元、2025年
月
日的1,000万元,由祝昌人提供保证担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借款共计7,500万元,在原有的基础上,追加了10,0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保证抵押借款13,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由公司使用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抵押,该投资性房地产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采荷嘉业大厦
幢
室、
室、
室、
室,并由祝昌人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保证抵押借款48,500,000.00元,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由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祝昌人提供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使用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抵押,该投资性房地产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采荷嘉业大厦
幢
室。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保证抵押质押借款32,898,340.25元,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由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祝昌人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使用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抵押,该投资性房地产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采荷嘉业大厦
幢
室,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进行质押。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保证借款58,700,526.70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
月
日。由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保证借款4,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
月
日。由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祝昌人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证借款12,884,019.31元,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
月
日。由祝昌人、祝美娟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证借款21,850,000.00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
月
日。由祝昌人、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
月
日,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尚有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证借款4,949,136.58元,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
月
日。由祝昌人、祝美娟、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
月
日,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尚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抵押借款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
月
日,并由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使用固定资产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进行抵押,该固定资产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
号。
(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年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28,731,496.14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 借款期末金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天) | 逾期利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椒支行 | 4,500,000.00 | 4.18% | 54 | 6.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椒支行 | 5,000,000.00 | 4.18% | 13 | 6.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椒支行 | 9,000,000.00 | 4.18% | 14 | 6.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椒支行 | 9,398,340.25 | 4.18% | 68 | 6.2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23,000,000.00 | 4.20% | 12 | 6.3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2,884,019.31 | 4.50% | 70 | 6.7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15,000,000.00 | 4.70% | 36 | 7.0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5,000,000.00 | 6.00% | 1 | 9.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0,000,000.00 | 5.00% | 11 | 7.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0,000,000.00 | 5.00% | 5 | 7.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000,000.00 | 5.00% | 34 | 7.5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4,949,136.58 | 4.50% | 70 | 6.30% |
合 计 | 128,731,496.14 | —— | —— | —— |
24.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材料及苗木 | 172,325,356.10 | 215,796,785.37 |
工程分包款 | 249,877,506.33 | 293,790,999.66 |
工程转让款 | 182,693,869.21 | |
劳务 | 46,042,594.99 | 46,840,385.92 |
机械款 | 39,101,469.68 | 44,065,614.59 |
制作费 | 258,993.19 | 243,380.19 |
其他 | 2,468,541.30 | 2,849,605.12 |
合 计 | 510,074,461.59 | 786,280,640.0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材料及苗木 | 1,033,196.30 | 按甲方的回款同步支付 |
工程分包款 | 112,742,613.70 | 按甲方的回款同步支付 |
劳务费 | 35,146,149.61 | 按甲方的回款同步支付 |
机械费 | 10,022,151.85 | 按甲方的回款同步支付 |
合 计 | 158,944,111.46 |
25.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合同负债 | 8,443,451.24 | 34,918,361.54 |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的部分 | 225,300.05 | 3,085,757.22 |
合 计 | 8,218,151.19 | 31,832,604.32 |
(1)分类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预收设备款 | 1,699,115.04 | 26,783,974.00 |
预收工程款 | 6,445,451.24 | 7,975,727.16 |
预收设计咨询费 | 73,584.91 | 158,660.38 |
合 计 | 8,218,151.19 | 34,918,361.54 |
26.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106,867.79 | 44,950,098.59 | 31,733,426.83 | 26,323,539.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7,880.44 | 2,621,562.89 | 2,831,731.41 | 137,711.92 |
三、辞退福利 | 47,870.00 | 20,742.50 | 27,127.50 | |
合 计 | 13,454,748.23 | 47,619,531.48 | 34,585,900.74 | 26,488,378.97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835,607.38 | 41,295,434.32 | 28,115,749.44 | 26,015,292.26 |
2、职工福利费 | 28,874.00 | 356,995.06 | 385,869.06 | |
3、社会保险费 | 114,460.17 | 1,605,754.74 | 1,631,010.46 | 89,204.4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4,407.10 | 1,517,197.94 | 1,537,160.58 | 84,444.46 |
工伤保险费 | 10,053.07 | 88,556.80 | 93,849.88 | 4,759.99 |
4、住房公积金 | 416.00 | 1,487,079.00 | 1,487,495.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7,510.24 | 204,835.47 | 113,302.87 | 219,042.84 |
合 计 | 13,106,867.79 | 44,950,098.59 | 31,733,426.83 | 26,323,539.5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5,857.80 | 2,533,747.38 | 2,736,360.03 | 133,245.15 |
2、失业保险费 | 12,022.64 | 87,815.51 | 95,371.38 | 4,466.77 |
合 计 | 347,880.44 | 2,621,562.89 | 2,831,731.41 | 137,711.92 |
27. 应交税费
税 项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值税 | 6,471,105.02 | 6,249,279.95 |
房产税 | 865,444.56 | 999,791.74 |
企业所得税 | 1,124,581.93 | 1,710,660.07 |
印花税 | 77,953.34 | 28,882.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527.24 | 30,091.81 |
水利建设基金 | 22,624.44 | 23,123.17 |
教育费附加 | 23,087.76 | 21,494.16 |
土地使用税 | 20,161.63 | 265,045.52 |
其他 | 31,246.30 | 76,754.65 |
合 计 | 8,667,732.22 | 9,405,123.64 |
28.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付利息 | 5,467,603.17 | 891,500.0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8,989,387.91 | 153,992,975.57 |
合 计 | 114,456,991.08 | 154,884,475.57 |
(1)应付利息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个人借款应付利息 | 891,5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467,603.17 |
合 计 | 5,467,603.17 | 891,500.00 |
①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椒支行 | 442,337.88 | 公司资金紧张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624,417.24 | 公司资金紧张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1,660,891.89 | 公司资金紧张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41,787.18 | 公司资金紧张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38,801.57 | 公司资金紧张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桥支行 | 158,018.55 | 公司资金紧张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430,343.75 | 公司资金紧张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30,951.87 | 公司资金紧张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93,715.06 | 公司资金紧张 |
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 46,338.18 | 公司资金紧张 |
合 计 | 5,467,603.17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付暂收款 | 72,397,304.11 | 106,393,428.30 |
应付典当款 | 33,000,000.00 | 46,0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125,502.00 | 679,928.45 |
代垫款 | 51,156.99 | |
其他 | 3,466,581.80 | 868,461.83 |
合 计 | 108,989,387.91 | 153,992,975.57 |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前海优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3,240,000.00 | 逾期未还 |
杭州银信典当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逾期未还 |
合 计 | 21,240,000.00 |
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1) | 5,006,208.66 | 9,016,75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2) | 3,926,466.48 | 3,695,044.7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3) | 28,000,000.00 | |
合 计 | 36,932,675.14 | 12,711,794.71 |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保证借款 | 4,007,362.06 | 8,014,666.67 |
保证质押借款 | 998,846.60 | 1,002,083.33 |
合 计 | 5,006,208.66 | 9,016,750.00 |
(2)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租赁负债 | 3,926,466.48 | 3,695,044.71 |
合 计 | 3,926,466.48 | 3,695,044.71 |
(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
合 计 | 28,000,000.00 |
30.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待转销项税额 | 178,958,647.57 | 185,051,229.88 |
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预计负债 | 179,404.61 | |
其他 | 749,952.84 | |
合 计 | 179,888,005.02 | 185,051,229.88 |
31.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长期借款利息 | 110,276.25 | 121,375.00 |
保证借款 | 22,000,000.00 | 27,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33,496,770.00 | 34,5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9) | 4,996,770.00 | 9,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附注五、29) | 9,438.66 | 16,750.00 |
合 计 | 50,600,837.59 | 52,604,625.00 |
说明: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有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33,496,770.00元,分别于2025年
月
日到期
万元(本期已归还3,230.00元)、2025年
月
日到期
万元、2026年
月
日到期3,25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质押,并由祝昌人做担保
保证。
截至2024年
月
日,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尚有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借款2,200万元,分别于2025年
月
日到期
万元、2025年
月
日到期
万元、2026年
月
日到期1,800万元。由公司、祝昌人、祝美娟提供担保保证。
32. 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租赁付款额 | 9,479,374.80 | 11,949,026.1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9,776.74 | 747,814.94 |
小计 | 9,209,598.06 | 11,201,211.2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注、29) | 3,926,466.48 | 3,695,044.71 |
合 计 | 5,283,131.58 | 7,506,166.49 |
33.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专项应付款 | 1,660,998.07 | |
股权转让款 | 74,624,630.59 | 83,647,352.72 |
保理融资本金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8,000,000.00 | |
合 计 | 76,285,628.66 | 111,647,352.72 |
(2)其中,专项应付款情况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形成原因 |
征地补偿款 | 1,660,998.07 | 1,660,998.07 | 征地补偿款 | ||
合 计 | 1,660,998.07 | 1,660,998.07 |
34. 预计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形成原因 |
工程质保期养护费 | 759,917.05 | 949,605.53 | 绿化工程项目完工 进入养护期 |
公司诉讼 | 7,086,796.32 | ||
产品质量保证 | 290,605.80 | 653,875.54 | |
小 计 | 8,137,319.17 | 1,603,481.07 | |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部分 | 179,404.61 | ||
减: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部分 | |||
合 计 | 7,957,914.56 | 1,603,481.07 |
35. 股本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减 | 2024.12.31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25,733,572.00 | 325,733,572.00 |
36. 资本公积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股本溢价 | 459,057,480.49 | 459,057,480.49 | ||
合 计 | 459,057,480.49 | 459,057,480.49 |
37. 盈余公积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法定盈余公积 | 62,528,297.58 | 62,528,297.58 | ||
合 计 | 62,528,297.58 | 62,528,297.58 |
38.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4,788,327.76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4,788,327.7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5,030,861.7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2,533.95 |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2,968,317.08 | 162,587,452.34 | 272,034,701.90 | 259,551,152.44 |
其他业务 | 2,871,267.21 | 2,465,031.04 | 2,051,635.92 | 803,202.62 |
合 计 | 145,839,584.29 | 165,052,483.38 | 274,086,337.82 | 260,354,355.06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行业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 | 76,231,957.14 | 97,530,215.09 | 191,623,552.32 | 189,668,601.15 |
规划设计 | 9,149,286.18 | 10,454,967.67 | 19,368,086.40 | 8,405,144.69 |
苗木销售 | 1,278,586.00 | 491,703.35 | 1,446,870.00 | 1,371,597.31 |
旅游运营 | 1,048,608.78 | 12,222,873.27 | 2,761,246.22 | 11,304,512.07 |
电子设备及元器件 | 55,259,878.98 | 41,887,692.96 | 56,834,946.96 | 48,801,297.22 |
合 计 | 142,968,317.08 | 162,587,452.34 | 272,034,701.90 | 259,551,152.44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86,659,829.32 | 108,476,886.11 | 212,438,508.72 | 199,445,343.15 |
半导体行业 | 55,259,878.98 | 41,887,692.96 | 56,834,946.96 | 48,801,297.22 |
旅游业 | 1,048,608.78 | 12,222,873.27 | 2,761,246.22 | 11,304,512.07 |
合 计 | 142,968,317.08 | 162,587,452.34 | 272,034,701.90 | 259,551,152.44 |
(4)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地区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东地区 | 111,782,757.95 | 132,565,865.78 | 237,634,552.61 | 218,129,156.12 |
其他地区 | 31,185,559.13 | 30,021,586.56 | 34,400,149.29 | 41,421,996.32 |
合 计 | 142,968,317.08 | 162,587,452.34 | 272,034,701.90 | 259,551,152.44 |
(5)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 目 | 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 | 规划设计 | 苗木销售 | 旅游运营 | 电子销售 | 设备销售 | 其他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6,231,957.14 | 9,149,286.18 | 391,147.47 | 85,772,390.79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78,586.00 | 1,048,608.78 | 1,166,657.30 | 54,093,221.68 | 2,480,119.74 | 60,067,193.50 | ||
合 计 | 76,231,957.14 | 9,149,286.18 | 1,278,586.00 | 1,048,608.78 | 1,166,657.30 | 54,093,221.68 | 2,871,267.21 | 145,839,584.29 |
40.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9,356.11 | 239,662.72 |
教育费附加 | 64,472.26 | 104,552.40 |
地方教育附加 | 42,272.90 | 66,719.56 |
房产税 | 939,766.00 | 1,066,797.09 |
土地使用税 | 75,280.28 | 294,734.73 |
车船使用税 | 30,868.24 | 33,057.36 |
印花税 | 194,408.55 | 227,657.25 |
其他 | 14,332.41 | 17,903.04 |
合 计 | 1,510,756.75 | 2,051,084.15 |
41. 销售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1,653,840.63 | 1,843,660.76 |
业务招待费 | 137,893.03 | 378,327.95 |
差旅费 | 179,614.33 | 197,072.23 |
折旧与摊销 | 31,596.70 | |
办公费 | 105,908.21 | 55,427.63 |
展览费 | 187,195.44 | 41,176.67 |
广告费 | 320,824.49 | 179,952.71 |
商品维修费 | 316,477.86 | 197,337.27 |
业务宣传费 | 36,000.00 | |
交通费 | 3,403.13 | |
其他 | 31,529.18 | 71,075.32 |
合 计 | 2,933,283.17 | 3,035,030.37 |
42. 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17,748,493.73 | 15,915,986.21 |
折旧与摊销 | 7,391,152.32 | 9,307,886.92 |
办公费 | 5,771,253.25 | 4,900,036.02 |
中介机构费 | 4,788,743.36 | 4,108,527.57 |
苗场费用 | 779,194.37 | 885,220.22 |
差旅费 | 1,397,251.48 | 1,362,896.78 |
业务招待费 | 1,023,143.52 | 1,232,893.07 |
残疾人保证金 | 35,451.22 | 28,703.57 |
劳务费 | 281,062.39 | 114,136.79 |
其他 | 920,021.41 | 1,298,459.37 |
合 计 | 40,135,767.05 | 39,154,746.52 |
43. 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12,033,764.90 | 14,363,818.29 |
直接投入 | 472,616.90 | 1,918,374.52 |
折旧与摊销 | 16,243.55 | 44,136.88 |
其他 | 144,158.51 | 196,935.98 |
合 计 | 12,666,783.86 | 16,523,265.67 |
44. 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费用 | 46,450,361.31 | 34,663,744.03 |
减:利息收入 | 7,207,043.68 | 18,192,568.50 |
汇兑损失 | 23,045.04 | 200,996.77 |
减:汇兑收益 | 336.17 | 128,101.91 |
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 8,317,051.60 | 10,465,605.92 |
合 计 | 47,583,078.10 | 27,009,676.31 |
45. 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2,163,340.54 | 2,178,820.0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418.99 | 36,733.01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3.61 | 2,816.50 |
其他 | -147,534.65 | 3,764.17 |
合 计 | 2,029,248.49 | 2,222,133.76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46. 投资收益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4,154.93 | -381,367.5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499,679.02 | -2,175,881.9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327.41 | 60,101.25 |
PPP项目垫资利息收入 | 3,430,094.53 | 3,397,234.6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利息 | 98,686.39 | 1,202,247.09 |
合 计 | -28,392,725.62 | 2,102,333.45 |
4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92.95 | -14,604.29 |
其中:理财产品 | 2,492.95 | -14,604.29 |
合 计 | 2,492.95 | -14,604.29 |
48.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 -362,438.08 | -59,009.70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133,156,617.25 | -31,334,922.95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2,860,752.07 | -873,480.76 |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6,050,415.60 | -7,853,100.00 |
合 计 | -142,430,223.00 | -40,120,513.41 |
49.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1,916,502.48 | 89,434.39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1,923,192.73 | -6,832,998.06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6,750,027.36 | |
商誉减值损失 | -51,278,842.78 | -34,385,911.62 |
PPP项目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 734,239.11 | -23,476,308.05 |
合 计 | -64,384,298.88 | -71,355,810.70 |
50.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1,474,882.95 | -4,374,169.87 | 1,474,882.95 |
其中:固定资产 | 1,474,882.95 | 129,923.70 | 1,474,882.95 |
无形资产 | -4,504,093.57 | ||
合 计 | 1,474,882.95 | -4,374,169.87 | 1,474,882.95 |
51.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61,588.45 | 61,588.45 | |
政府补助 | 88,000.00 | ||
业绩补偿 | 31,564,681.86 | 31,564,681.86 | |
其他 | 343,705.46 | 38,266.63 | 343,705.46 |
合 计 | 31,969,975.77 | 126,266.63 | 31,969,975.7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收益相关: | ||
关于表彰2022年度凯旋街道优秀企业的通报 | 8,000.00 |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招商引资不停步和做旺消费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 | 80,000.00 | |
合 计 | 88,000.00 |
52.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对外捐赠支出 | 10,000.00 | 300,000.00 | 1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0,346.50 | 36,112.30 | 40,346.5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328,750.82 | 15,327.02 | 328,750.82 |
公司诉讼 | 7,086,796.32 | 7,086,796.32 | |
其他 | 31,734.49 | 58,827.52 | 31,734.49 |
合 计 | 7,497,628.13 | 410,266.84 | 7,497,628.13 |
53.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84,468.86 | 2,518,948.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235.99 | -15,382,840.81 |
合 计 | 1,329,232.87 | -12,863,892.1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1,270,843.4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2,817,710.9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926,094.4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104.56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63,538.7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77,950.6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61,706.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19.5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514,106.03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 -2,656,008.19 |
其他 | 257,840.97 |
所得税费用 | 1,329,232.87 |
5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往来款 | 1,776,038.28 | 570,514.36 |
利息收入 | 44,464.21 | 305,002.92 |
政府补助 | 666,109.81 | 643,756.77 |
押金保证金 | 3,812,898.27 | 1,308,907.79 |
个税手续费 | 13,418.99 | 36,733.01 |
营业外收入 | 14,953.62 | 12,110.02 |
收回受限资金 | 142,638,516.89 | 53,579,414.02 |
合 计 | 148,966,400.07 | 56,456,438.89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付现费用等 | 16,879,884.66 | 17,618,231.49 |
其他往来 | 490,934.57 | 302,175.97 |
受限资金 | 134,027,398.17 | 61,540,881.78 |
捐赠支出 | 10,000.00 | 300,000.00 |
营业外支出-罚款及其他 | 30,500.00 | 69,306.22 |
保证金 | 3,758,650.00 | 804,560.79 |
其他 | 175,132.87 | 103,167.28 |
合 计 | 155,372,500.27 | 80,738,323.53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联方借款 | 38,435,074.22 | 3,128,316.68 |
合 计 | 38,435,074.22 | 3,128,316.68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联方借款 | 3,032,814.87 | |
合 计 | 3,032,814.87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资金拆借 | 432,717,800.01 | 920,140,000.00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6,053,052.21 | |
融资租赁 | 3,936,592.00 | |
合 计 | 442,707,444.22 | 920,14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330,988.00 | 2,384,088.73 |
资金拆借 | 477,150,000.00 | 782,400,000.00 |
融资租赁 | 240,800.00 | |
投资返还 | 1,934,018.11 | |
关联方借款 | 4,103,052.21 | |
服务费等 | 12,537,016.47 | 11,549,895.86 |
合 计 | 494,361,856.68 | 798,268,002.70 |
5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2,600,076.36 | -173,002,559.36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42,430,223.00 | 40,120,513.41 |
资产减值损失 | 64,384,298.88 | 71,355,810.7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686,644.96 | 15,501,009.2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08,020.10 | 2,079,334.59 |
无形资产摊销 | 3,280,764.26 | 2,366,927.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88,156.59 | 1,100,752.49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74,882.95 | 4,374,169.8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241.95 | 36,112.3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92.95 | 14,604.2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830,389.80 | 27,110,018.7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392,725.62 | -2,102,33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042,304.90 | -13,015,574.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97,540.89 | 5,022,617.5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754,443.87 | -538,545.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284,881.84 | 74,261,202.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6,701,353.45 | -151,258,953.6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14,734.73 | -96,574,892.63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114,605.65 | 57,490,938.4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490,938.48 | 165,353,063.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376,332.83 | -107,862,125.41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 目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1,008,312.00 |
项 目 | 金额 |
其中: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121,008,312.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3,138.68 |
其中: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193,138.68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0,815,173.32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现金 | 7,114,605.65 | 57,490,938.48 | |
其中:库存现金 | 298.43 | 76,040.8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114,307.22 | 57,414,897.6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14,605.65 | 57,490,938.48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注 1:
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详见附注五、1.货币资金(
)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表。
(4)筹资活动产生的负债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年末金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 变动-其他 | 现金变动 | 非现 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23,303,151.26 | 455,602,798.53 | 3,029,757.63 | 513,937,883.86 | 610,990.50 | 467,386,833.0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711,794.71 | 36,932,675.14 | 6,003,230.00 | 6,708,564.71 | 36,932,675.14 | ||
租赁负债 | 7,506,166.49 | 3,936,592.00 | -629,215.41 | 330,988.00 | 1,003,180.28 | 9,479,374.80 | |
长期借款 | 52,604,625.00 | 3,000,000.00 | 5,003,787.41 | 50,600,837.59 | |||
其他应付款 | 151,740,000.00 | 438,770,852.21 | 11,636,548.11 | 481,253,052.21 | 14,000,000.00 | 106,894,348.11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合 计 | 775,865,737.46 | 898,310,242.74 | 53,969,765.47 | 1,001,525.154.07 | 55,326,522.90 | 670,793,617.48 |
5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28,739.74 | 2,628,739.74 | 诉讼冻结等 |
应收账款 | 314,000,000.00 | 借款质押 | |
固定资产 | 94,334,136.55 | 74,982,791.4 | 借款抵押、资产保全 |
投资性房地产 | 18,828,646.05 | 12,568,121.28 | 借款抵押、资产保全 |
合 计 | 429,791,522.34 | 90,179,652.42 |
57.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37,864.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30,988.0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经营租赁
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金额 |
租赁收入 | 391,147.47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相关收入 |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0.37 | 7.1884 | 2.66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5,040.00 | 7.1884 | 36,229.54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6,453.18 | 7.1884 | 333,924.06 |
六、 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
职工薪酬 | 12,033,764.90 | 14,363,818.29 | ||
直接投入 | 472,616.90 | 1,918,374.52 | ||
折旧与摊销 | 16,243.55 | 44,136.88 | ||
其他 | 144,158.51 | 196,935.98 | ||
合 计 | 12,666,783.86 | 16,523,265.67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户,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
户。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服务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服务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陕西白水 | 陕西白水 | PPP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90 | 设立 | |
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PPP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9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实业投资 | 100 | 设立 |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00万人民币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服务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品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0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建筑业 | 100 | 设立 | |
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8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江苏金湖 | 江苏金湖 | 林业 | 100 | 设立 | |
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林业 | 100 | 设立 | |
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973.08万人民币 | 江西景德镇 | 江西景德镇 | PPP 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95 | 设立 | |
深圳市元成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万人民币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浙江元成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70万美元 | 江苏常州 | 江苏常州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49% | 1,810,822.40 | 30,970,806.92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50,425,842.99 | 31,350,383.12 | 81,776,226.11 | 10,737,834.97 | 4,396,346.18 | 15,134,181.15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8,063,900.81 | 987,099,441.06 | 995,163,341.87 | 506,371,208.98 | 506,371,208.98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74,401,891.44 | 35,181,206.18 | 109,583,097.62 | 42,026,735.75 | 656,305.17 | 42,683,040.92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54,093,221.68 | 9,515,584.12 | 9,515,584.12 | -9,239,175.88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3,769,991.86 | -19,129,775.33 | -19,129,775.33 | -2,556,119.96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51,497,454.70 | 303,283.66 | 303,283.66 | 10,940,190.85 |
2. 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242,016,624.00 | 51.00 | 转让 | 2024年6月30日 | 工商变更 | 1,933,790.79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实业投资 | 19.80 | 权益法核算 |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江西景德镇 | PPP 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19.00 | 9.70 | 权益法核算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市 | 河北黄骅市 | PPP 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27.00 | 权益法核算 |
注: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由于公司在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派有一名董事,在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6,278,084.86 | 41,960,820.12 | 8,769,092.2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86.45 | 42,436.86 | 1,186.87 |
非流动资产 | 32,941,825.55 | 19,911,067.29 | 97,523,742.19 |
项 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资产合计 | 39,219,910.41 | 61,871,887.41 | 106,292,834.42 |
流动负债 | 1,755,386.00 | 17,714,221.79 | 60,775,684.63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755,386.00 | 17,714,221.79 | 60,775,684.6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7,464,524.41 | 44,157,665.62 | 45,517,149.7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9,106,907.45 | 4,178,450.22 | 12,289,630.44 |
调整事项 | -2,613,302.75 | -1,769,622.45 | -6,750,027.36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13,302.75 | -1,769,622.45 | |
—其他(减值准备) | -6,750,027.3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493,604.70 | 2,408,827.77 | 5,539,603.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363,782.56 | 4,575.84 | -367.33 |
净利润 | -1,972,423.55 | -2,171,694.62 | -131,840.4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72,423.55 | -2,171,694.62 | -131,840.44 |
项 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续表)
项 目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7,170,769.49 | 23,478,344.80 | 9,333,332.67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87.22 | 47,012.80 | 565,982.02 |
非流动资产 | 34,006,178.47 | 40,046,510.33 | 97,127,742.19 |
资产合计 | 41,176,947.96 | 63,524,855.13 | 106,461,074.86 |
流动负债 | 1,740,000.00 | 17,195,494.79 | 60,812,084.63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740,000.00 | 17,195,494.79 | 60,812,084.6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9,436,947.96 | 46,329,360.34 | 45,648,990.2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112,843.46 | 4,591,072.22 | 12,325,227.36 |
调整事项 | -2,613,302.75 | -1,769,622.45 | -6,750,027.36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13,302.75 | -1,769,622.45 | |
—其他(减值准备) | -6,750,027.3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499,540.71 | 2,821,449.77 | 5,575,200.00 |
项 目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1,380,203.30 | 1,476,485.53 | 790.63 |
净利润 | -654,430.47 | -3,061,134.20 | -944,378.9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54,430.47 | -3,061,134.20 | -944,378.9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八、 政府补助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 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9,244.90 | 17,02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97,230.73 | 1,623,063.31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浙政发(2015)21号) | 59,758.94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收到一次性扩岗补贴 | 4,500.00 | 4,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城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 34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企业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 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街道高质量发展奖励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街道规上奖励 | 42,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专精特新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银行贷款金融补贴 | 47,3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关于开展上城区发明专利授权等资助申请征集的通知 | 1,7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招商引资不停步和做旺消费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 | 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
关于表彰2022年度凯旋街道优秀企业的通报 | 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
《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3,064.91 | 2,777.8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市上城区科学技术局国高第二批补助 | 26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2,163,340.54 | 2,266,820.08 |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的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包括美元外币项目结算,因此海外业务的结算存在外汇风险。此外,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本公司内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各所属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外币项目 | 2024.12.31 | |
美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应收账款 | 5,040.00 | 5,040.00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46,453.18 | 46,453.18 |
(续)
外币项目 | 2023.12.31 | |
美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737,484.72 | 737,484.72 |
对于本公司2024年
月
日上述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其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列示如下:
币种 | 升值 | 贬值 |
美元 | -15,128.22 | 15,128.22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
月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
261.12
万元(2023年
月
日
288.10
万元)。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贷款、以及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理财产品。本公司对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信托收益权回购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上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
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467,386,833.06 | 467,386,833.06 | |||
应付账款 | 104,836,862.36 | 91,623,188.42 | 250,423,431.91 | 63,190,978.90 | 510,074,461.59 |
其他应付款 | 87,112,065.60 | 21,740,000.00 | 60,932.31 | 76,390.00 | 108,989,387.91 |
租赁负债 | 2,398,412.22 | 2,837,724.88 | 5,236,137.1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01,344.05 | 4,001,344.0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6,208.66 | 5,006,208.66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50,600,837.59 | 50,600,837.59 | |||
长期应付款 | 1,660,998.07 | 71,704,630.59 | 2,920,000.00 | 76,285,628.66 | |
对外提供担保 | 4,949,136.58 | 4,000,000.00 | 18,000,000.00 | 26,949,136.58 | |
合 计 | 753,554,285.97 | 191,466,231.23 | 271,322,089.10 | 66,187,368.90 | 1,282,529,975.20 |
(续)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23,303,151.26 | 523,303,151.26 | |||
应付账款 | 173,281,821.01 | 100,981,615.87 | 499,510,551.12 | 12,506,652.06 | 786,280,640.06 |
其他应付款 | 154,048,371.93 | 607,961.64 | 223,374.00 | 4,768.00 | 154,884,475.57 |
租赁负债 | 2,507,860.68 | 5,386,065.14 | 7,893,925.8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711,794.71 | 12,711,794.71 | |||
长期借款 | 104,625.00 | 11,000,000.00 | 41,500,000.00 | 52,604,625.00 | |
长期应付款 | 108,727,352.72 | 2,920,000.00 | 111,647,352.72 | ||
对外提供担保 | 10,000,000.00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合 计 | 982,177,116.63 | 115,097,438.19 | 576,619,990.26 | 15,431,420.06 | 1,689,325,965.14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理财产品 | 1,702,492.95 | 1,702,492.9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02,492.95 | 1,702,492.95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632,196.05 | 2,632,196.05 |
注: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江苏银行苏银理财启源现金1号理财产品,期末金额以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对账单为依据。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公司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
1.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
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 | 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义乌市淼烨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的配偶的近亲属担任法人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一年内转出的子公司 |
兰溪市绿天苗木专业合作社 | 本公司董秘母亲担任法人 |
浙江金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担任监事的企业 |
祝昌人 | 公司董事长 |
祝美娟 | 公司董事长之妻 |
祝祎盎 | 公司董事长之子 |
周金海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黄蓉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柳智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陈平 | 财务总监 |
朱仁华 | 公司董事 |
倪海璐 | 公司董事 |
王建军 | 公司独立董事 |
张明 | 公司独立董事 |
涂必胜 | 公司独立董事 |
应玉莲 | 公司监事 |
何姗 | 公司监事 |
张彤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余建飞 | 公司监事 |
注:截至2024年
月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祝昌人个人独资企业杭州元成投资控股公司对其投资22,5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32.25%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浙江金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费 | 42,772.28 | |
合 计 | 42,772.28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养护收入 | 489,365.09 | 1,507,191.52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及设计服务费 | 17,469,069.23 | 29,522,744.57 |
合 计 | 17,958,434.32 | 31,029,936.09 |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949,136.58 | 2024/7/23 | 2024/10/22 | 否 |
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3/5/26 | 2026/5/26 | 否 |
合计 | 26,949,136.58 | —— | —— |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祝昌人 | 5,000,000.00 | 2024/9/15 | 2025/9/14 | 否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9/15 | 2025/9/14 | 否 |
祝昌人 | 4,500,000.00 | 2023/11/7 | 2024/11/7 | 否 |
祝昌人 | 5,000,000.00 | 2024/6/18 | 2024/12/18 | 否 |
祝昌人 | 9,000,000.00 | 2024/6/18 | 2024/12/17 | 否 |
祝昌人 | 9,398,340.25 | 2024/5/25 | 2024/10/24 | 否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2023/11/7 | 2024/11/7 | 否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6/18 | 2024/12/18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4/6/18 | 2024/12/17 | 否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9,398,340.25 | 2024/5/25 | 2024/10/24 | 否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58,700,526.70 | 2024/11/25 | 2025/8/22 | 否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8,700,526.70 | 2024/11/25 | 2025/8/22 | 否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8,700,526.70 | 2024/11/25 | 2025/8/22 | 否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4/1/2 | 2025/1/2 | 否 |
祝昌人 | 40,000,000.00 | 2024/1/2 | 2025/1/2 | 否 |
祝昌人 | 21,850,000.00 | 2024/9/3 | 2025/3/2 | 否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21,850,000.00 | 2024/9/3 | 2025/3/2 | 否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1,850,000.00 | 2024/9/3 | 2025/3/2 | 否 |
祝昌人 | 23,0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19 | 否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19 | 否 |
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19 | 否 |
祝昌人 | 25,5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19 | 否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19 | 否 |
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19 | 否 |
祝昌人 | 12,884,019.31 | 2024/7/23 | 2024/10/22 | 否 |
祝美娟 | 12,884,019.31 | 2024/7/23 | 2024/10/22 | 否 |
祝昌人 | 15,000,000.00 | 2024/5/25 | 2024/11/25 | 否 |
祝祎盎 | 15,000,000.00 | 2024/5/26 | 2025/5/25 | 否 |
祝昌人 | 30,000,000.00 | 2024/5/27 | 2025/5/26 | 否 |
祝昌人 | 30,000,000.00 | 2024/5/27 | 2025/5/26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祝昌人 | 30,000,000.00 | 2024/5/27 | 2025/5/26 | 否 |
祝昌人 | 15,000,000.00 | 2024/5/27 | 2025/5/26 | 否 |
祝昌人 | 5,000,000.00 | 2024/7/1 | 2024/12/31 | 否 |
祝昌人 | 20,000,000.00 | 2024/7/1 | 2025/3/10 | 否 |
祝昌人 | 10,000,000.00 | 2024/9/20 | 2025/3/19 | 否 |
合 计 | 728,716,299.22 | —— | —— | ——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拆出: |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34,325,700.32 | 34,325,700.32 |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利息 | 4,010,687.51 | 98,686.39 | 4,109,373.90 |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93,962,043.92 | 93,962,043.92 |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利息 | 6,678,909.56 | 6,678,909.56 | ||
合 计 | 38,336,387.83 | 100,739,639.87 | 38,435,074.22 | 100,640,953.48 |
(续)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拆入: |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6,053,052.21 | 4,103,052.21 | 1,950,000.00 | |
合 计 | 6,053,052.21 | 4,103,052.21 | 1,950,000.00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575,098.73 | 4,601,619.72 |
(5)其他关联交易
项 目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注] | 11,981,739.93 |
[注]根据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工程款按年息 7%计息。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850,788.00 | 708,094.36 | 3,332,061.00 | 259,911.85 |
应收账款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507,494,000.36 | 82,312,756.73 | 316,581,292.30 | 25,729,949.75 |
合同资产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45,041,286.00 | 3,853,170.98 | 344,229,008.92 | 15,776,474.02 |
应收账款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191,646,366.61 | 54,650,205.06 | ||
合同资产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6,197,139.84 | 185,914.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9,197,531.75 | 959,876.59 | 4,131,492.78 | 123,944.78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2,700,644.32 | 1,270,064.43 | 12,700,644.32 | 635,032.22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100,640,953.48 | 8,499,511.84 | 2,367,043.92 |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8,336,387.83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合同负债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114,862.39 | 5,114,862.39 |
应付账款 | 义乌市淼烨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387,373.60 | |
应付账款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43,693,869.21 | 182,693,869.21 |
应付账款 | 兰溪市绿天苗木专业合作社 | 2,142,369.45 | |
应付账款 | 浙江越龙山旅游运营有限公司 | 1,886,792.45 |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50,000.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诉讼情况如下
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审理法院 | 案由 | 涉案金额 | 案件阶段 | 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 预计负债计提金额 |
1 | 2024浙0109民诉前调10981号 2024浙0102民初9415号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 | 65,541,666.67 | 撤诉结案 | ||
2 | (2024)浙 0102 民初 26459 号 | 华夏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祝昌人 | 上城区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 | 40,361,000.63 | 二审,上诉中 | 是 | 126,802.50 |
3 | 2025浙0113民初4061、4062、4063号 | 杭州众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临平法院 | 借款合同 | 26,667,500.00 | 一审 | ||
4 | 2024鲁1702民初13233号 2025鲁1702执1584号" | 山东谷雨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菏泽坤农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菏泽市牡丹区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242,510.35 | 执行 | 是 | 3,081,573.35 |
5 | (2024)赣 0202 民初 5464 号 | 景德镇市敞靓门窗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景德镇昌江区法院 | 合同纠纷 | 3,866,308.25 | 一审开庭 | ||
6 | 2024和0781民初3385号 | 福建腾飞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810,858.29 | 诉前调解结案 | 是 | 348,092.37 |
7 | 2024杭仲01字第917号 | 浙江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仲裁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777,683.49 | 商事仲裁 | 是 | 1,962,040.20 |
8 | 2024浙0106民诉前调9236号 | 王新兵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名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703,425.20 | 撤诉结案 | 是 | 653,001.29 |
9 | (2024)浙0781民诉前调9037号 | 江苏东轩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09,914.54 | 一审开庭 | ||
10 | (2024)浙0112民初1934号 2024浙01民终7723号 2024浙0112执3616号 | 杭州临安恒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819,460.00 | 执行 | 是 | 10,587.50 |
11 | (2024)浙0781民诉前调8164号 | 浙江荣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买卖合同纠纷 | 1,689,485.70 | 诉前调解 | 是 | 79,654.96 |
12 | (2024)浙0781民诉前调8164号 | 浙江荣恒混泥土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梅江法庭 | 买卖合同纠纷 | 1,689,485.70 | 诉前调解 | 79,654.96 |
13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 19631号 (2024)浙0102诉前调确 333 号 (2024)浙 0102执7392号 | 杭州可馨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549,844.72 | 执行 | ||
14 | (2024)浙0523 民初848号 | 杨召春 | 叶金龙、浙江工业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孝丰镇政府 | 安吉法院孝丰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447,967.67 | 一审判决无需承担 | ||
15 | (2024)浙0523民初205号 | 王志荣 | 叶金龙、浙江工业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孝丰镇政府 | 安吉法院孝丰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447,967.67 | 撤诉结案 | ||
16 | (2024)浙0102民初10498号 2025浙0102执3224号 | 兰溪市万弘种业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322,845.00 | 执行 | 是 | 150,093.16 |
17 | 2024赣0202民初450号 | 景德镇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景德镇昌江区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82,191.25 | 二审调解结案 |
(2024)赣0202执1862、2773号 | |||||||||
18 | (2024)浙0781民诉前调3861号 (2024)浙0781民初3023号 (2025)浙0781执588号 | 兰溪市亚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1,200,000.00 | 执行 | 是 | 45,620.91 |
19 |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3949号 (2024)浙0102民诉前调15267 号 | 王霄汉 |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上城区仲裁委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1,168,467.00 | 裁决后起诉至法院,现一审开庭 | 是 | 6,829.82 |
20 | (2024)浙0781诉前调确1736号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040,039.00 | 诉前调解结案 | 36,650.69 | |
21 | (2023)赣0202民初825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景德镇昌江区法院 | 合同纠纷 | 1,031,398.46 | 撤诉结案 |
22 | 2024浙0781民诉前调5228号 | 徐咸军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000,000.00 | 诉前调解 | ||
23 | 2024杭仲04字第300号 | 杭州科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仲裁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996,583.54 | 仲裁 | ||
24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18523号 | 三门县宇啸石材有限公司、三门县晓进石材有限公司、毛华进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692,648.41 | 一审判决 | 是 | 20,261.78 |
25 | (2024)浙0781诉前调确1688号 | 兰溪市一诺挖机租赁服务部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租赁合同纠纷 | 595,851.30 | 诉前调解结案 | 是 | 50,000.00 |
26 | 2024山0527民初1894号 | 张家港众晨木业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白水县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579,446.83 | 一审开庭 | ||
27 | 2024浙0102民初7566号 (2024)浙0102执6653号 | 杭州恒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40,606.88 | 执行 | ||
28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 21539号 | 杭州萧山党山兴科园艺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500,631.42 | 执行结案 |
(2024)浙0102执3039号 | |||||||||
29 | 2024浙0102民初17507号 | 浙江金华新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区人民法院 | 租赁合同纠纷 | 478,572.00 | 一审立案 | ||
30 | 2024浙0102民初16766号 | 浦江鼎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租赁合同纠纷 | 461,324.00 | 执行 | 是 | 35,259.97 |
31 | (2024)浙0112 民初1701号 2024浙0102执5522号 | 杭州临安易森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416,060.00 | 执行 | 是 | 54,122.03 |
32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14405号 (2023)浙0102诉前调确3059号 2024浙0102执3470号 | 杭州临安杨永杰土石方工程队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96,896.00 | 执行 | 是 | 80,000.00 |
33 | 2024浙0109民诉前调17252号 2024浙0102民初第22103号 | 浙江曹氏管业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374,859.52 | 一审 |
34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22685号 2024浙0102民初6157号 (2024)浙0102执6642号 | 杭州临安恒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368,343.25 | 执行 | 是 | 8,412.50 |
35 | 2024浙0781民初720号 (2024)浙07民终3569号 | 陈华英 | 武建军、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诚义运输 | 兰溪法院马涧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64,650.00 | 二审驳回 | ||
36 | (2025)浙0102民初4265号 | 王朝林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劳动仲裁 | 354,328.00 | 劳动仲裁 | 是 | 88,165.00 |
37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19091号 (2025)浙0102执2514号 | 杭州成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借贷合同纠纷 | 351,212.04 | 执行 | 是 | 33,758.90 |
38 | (2024)浙0781诉前调确1403号 2024浙0781执保3503号 | 周龙炎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50,000.00 | 诉前调解结案 | 10,793.42 |
39 | (2024)浙0112民初1388号 2024浙01民终7494号 (2024)浙0112执3616号 | 杭州临安高枧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30,000.00 | 执行 | 是 | |
40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28117号 | 杭州桑莱特木业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329,998.60 | 诉前调解 | ||
41 | 2024浙0102民初14180号 (2025)浙0781执1543号" | 金华市金东区鸿刚轻质砖厂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318,304.56 | 一审判决 | 是 | 14,486.72 |
42 | (2024浙0102民初8256号 2024浙0102执5439号 | 何国飞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304,937.00 | 执行 | ||
43 | (2024)浙0102民初17289号 2025浙0102执853号 | 上海畅恒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256,346.25 | 执行 | ||
44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17905号 2025浙0102执292号 | 杭州辰顺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65,299.59 | 执行 | 5,166.40 |
45 | 2024浙0726民诉前调253号 2024浙0726民初1835号 2024)浙0726执2070号 | 柳遵伟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140,599.51 | 执行 | ||
46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3620号 (2024)浙0102民初7951号 (2025)浙0102执950号 | 兰溪市金禾家庭农村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37,800.00 | 执行 | 是 | 7,907.39 |
47 | 2024津0319民初7147号 | 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降拥卓玛、天津亿联、菏泽天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自贸区法院 | 侵害表演权纠纷 | 135,000.00 | 撤诉无需承担 | ||
48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22029号 2024浙0102民初1555号 2024浙0102执2055号 | 江苏百方电气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9,460.00 | 调解结案 |
49 | 2024浙01民初1274号 | 宋博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中院 | 股票纠纷 | 127,144.31 | 一审判决无需承担,原告上诉二审 | ||
50 |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4521号 2024浙0102民诉前调23179号 (2025)浙0102执4289号 | 宋慧丽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124,281.47 | 执行 | 是 | 63,586.32 |
51 | 2024浙0109民诉前调18448号 (2025)浙0109执2288号 | 杭州萧山布元素纺织厂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萧山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15,798.00 | 执行 | 是 | 3,812.05 |
52 | 2024皖1182民初3769号 2024皖1182执2543号 | 孙新成 | 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明光市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14,000.00 | 执行结案 |
53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21180号 (2024)浙0102民初3914号 2024执0102执5651号 | 江西鲁邦实业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10,000.00 | 执行 | 是 | 1,250.00 |
54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22074号 2024浙0102民初3311号 2024浙0102执6689 | 浙江金波管业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09,170.00 | 执行 | 是 | 12,001.61 |
55 | 2024浙0104民诉前调26582号 | 苏州诚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03,786.65 | 诉前调解 | ||
56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2700号 2024浙0102执3659号 | 杭州伯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02,314.85 | 调解结案 | ||
57 | 2024浙0112诉前调确210号 (2024)浙0112执2048号 | 杭州嫩荣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 81,865.67 | 执行 |
58 | 2024浙0102民初27574号 | 杭州永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81,060.00 | 一审开庭 | ||
59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27127号 | 王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78,700.00 | 一审判决 | 是 | 52,500.00 |
60 | 2025浙0102执744号 | 颜李枥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67,367.50 | 执行 | 是 | 27,685.50 |
61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28347号 2055浙0102执3885号 | 浦江县风安优挖掘机租赁服务部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租赁合同纠纷 | 64,949.03 | 执行 | ||
62 | (2024)浙0781民诉前调5227号 | 倪建跃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院梅江法庭 | 买卖合同纠纷 | 64,750.20 | 诉前调解结案 | 956.80 | |
63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2364号 2024浙0102民初8780号 (2024)浙0102执8310号 | 义乌金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57,095.00 | 执行 | 是 |
64 |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4820号 | 潘阳东 | 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仲裁委 | 50,683.00 | 仲裁驳回 | ||
65 | 2024浙0102民初13441号 (2024)浙0102执5438号 | 舒婷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服务合同纠纷 | 18,175.00 | 执行 | 是 | 18,238.50 |
66 | (2024)桂0109执1638号 | 莫之伟 | 广西南宁恒晖建材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邕宁区法院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14,075.96 | 执行 | ||
67 | (2023)浙民申6333号 | 严秀芬、陈艺林、陈宗海、严如华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高院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再审 | 再审结案 | ||
合计 | 159,547,580.39 | 7,168,966.60 |
(2)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序号 | 冻结所属案件 | 冻结金额 | 文书号 | 类型 | 案由 |
1 | 杭州恒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3,015.88 | (2024)浙0102执6653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2 | 杭州科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996,583.54 | (2024)浙0102财保219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 | 杭州可馨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961,742.72 | (2024)浙0102执7392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4 | 杭州临安恒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77,180.75 | (2024)浙0102执6642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5 | 杭州临安易森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463,527.74 | (2024)浙0102执5522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6 | 杭州萧山党山兴科园艺场 | 508,037.42 | (2024)浙0102执保1344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7 | 杭州众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10,665,000.00 | (2024)浙0113执4149号 | 司法冻结 | 借款合同纠纷 |
8 | 杭州众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10,665,000.00 | (2024)浙0113执4145号 | 司法冻结 | 借款合同纠纷 |
9 | 杭州众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5,337,500.00 | (2024)浙0113执4146号 | 司法冻结 | 借款合同纠纷 |
10 | 何国飞 | 317,461.46 | (2024)浙0102执5439号 | 司法冻结 | 劳务合同纠纷 |
11 | 江西鲁邦实业有限公司 | 112,800.00 | (2024)浙0102执5651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12 | 兰溪市万弘种业有限公司 | 1,404,376.64 | (2024)浙0102执保1702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13 | 柳遵伟 | 140,599.51 | (2024)浙0726执2070号 | 司法冻结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14 | 莫之伟 | 21,515.34 | (2024)桂0109执1638号 | 司法冻结 | |
15 | 莫之伟 | 15,000.00 | (2024)桂0109执保475号 | 司法冻结 | |
16 | 山东谷雨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菏泽艺坤农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2,252,510.35 | (2024)鲁1702执保2712号 2025鲁1702执1584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7 | 舒婷 | 18,411.50 | (2024)浙0102执5438号 | 司法冻结 | 服务合同 |
18 | 杭州临安杨永杰土石方工程队 | 402,749.25 | (2024)浙0102执3470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9 | 义乌金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57,229.16 | (2024)浙0102执8310号 | 司法冻结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 | 张家港众晨木业有限公司 | 60,620.00 | (2024)陕0527执保185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 | 浙江曹氏管业有限公司 | 133,333.00 | (2024)浙0102执保3199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22 | 浙江曹氏管业有限公司 | 133,333.00 | (2024)浙0102执1833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23 | 浙江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389.00 | (2024)浙0102财保94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4 | 浙江金波管业有限公司 | 109,611.00 | (2024)浙0102执6689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25 | 周龙炎 | 350,000.00 | (2024)浙0781执保3503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合计 | 46,059,527.26 |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期后诉讼事项
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审理法院 | 案由 | 涉案金额/判决金额 | 案件阶段 | 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 预计负债计提金额 |
1 | (2024)浙0683民初6246号 | 嵊州国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嵊州法院 | 借款合同 | 42,786,666.67 | 一审判决 | ||
2 | (2025)浙0113民初2988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临平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0,617,364.96 | 一审未开庭 |
3 | (2025)浙0113民初2985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临平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5,324,932.48 | 一审未开庭 | ||
4 | (2025)浙0102民初3217号 | 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 | 上城法院 | 借款合同 | 13,047,179.08 | 一审判决 | ||
5 | (2025)浙0113民初1479号 | 杭州银信典当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 | 临平法院 | 借款合同 | 8,448,000.00 | 一审开平未判决 | ||
6 | (2025)浙0102民初3183号 | 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 | 上城法院 | 借款合同 | 5,028,761.31 | 一审判决 | ||
7 | (2025)浙0102民初3471号 | 王新兵 | 杭州新名风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594,921.64 | 一审未开庭 | ||
8 |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5825号、2025浙0102第8457号 | 蔡可大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仲裁委 | 劳动仲裁 | 72,000.00 | 一审立案 | 是 | 32,000.00 |
9 | (2024)浙0102民诉前调35695号 | 杭州川马贸易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26,219.51 | 一审未开庭 |
10 | (2025)浙 01 民初 139 号 | YOYODYNE,INC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中院 | 合同纠纷 | 诉请解除合同,返回股权 | 一审未开庭 | ||
11 | (2025)浙 0106 民初 5164 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傲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西湖区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2898340. 25 | 一审未开庭 | ||
12 | 2025浙0591民初1538号 | 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菏泽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 | 29,061,132.00 | 一审未开庭 | ||
13 | (2025)浙0102民初1222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祝昌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西湖区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49,295,563.39 | 一审未开庭 | ||
14 | (2025)浙0113民初2977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祝祎盎 | 临平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5,360,258.37 | 一审未开庭 | ||
15 | (2025)浙0113民初2982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祝祎盎 | 临平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5,324,932.48 | 一审未开庭 |
16 | (2025)浙0113民初2975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祝祎盎 | 临平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0,617,364.96 | 一审未开庭 | ||
17 | (2025)浙0113民初2978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祝昌人、祝美娟、祝祎盎 | 临平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0,617,364.96 | 一审未开庭 | ||
18 | 2025浙0102民初10830号 | 浙江安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法院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872,143.00 | 一审未开庭 | ||
19 | 2025浙0781民初1753号 | 温州翼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法庭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1,433,377.64 | 一审未开庭 | ||
20 | 2025苏0831民初1750号 | 金湖县黎城街道工农村民委员会 | 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租赁合同纠纷 | 2,195,513.95 | 一审未开庭 | ||
21 | (2025)陕 0527 行审 4 号 | 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白水县人民法院 | 劳动者工资 | 151,800.00 | 行政执行 | ||
22 | (2025)鲁1702民初3093号 | 山东枫叶正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5,896.00 | 一审判决 | ||
23 | (2025)浙0102民初10463号 |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城区人民法院 |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485,868.00 | 一审立案 |
合计 | 282,567,260.40 | 32,000.00 |
2.银行账户冻结事项
序号 | 冻结所属案件 | 冻结金额 | 文书号 | 类型 | 案由 |
1 | 杭州辰顺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167,678.59 | (2025)浙0102执292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2 | 杭州成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48,706.51 | (2025)浙0102执2514号 | 司法冻结 | |
3 | 杭州川马贸易有限公司 | 104,198.52 | (2025)浙0102执269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4 | 杭州萧山布元素纺织厂 | 118,757.00 | (2025)浙0109执2288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5 | 华夏银行临平支行 | 40,361,000.63 | (2025)浙0102执保43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6 | 江苏东轩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 2,050,000.00 | (2024)浙0781执保4051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 | 金华市金东区鸿刚轻质砖厂 | 295,837.44 | (2025)浙0102执1543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8 | 兰溪市广名建设有限公司 | 161,000.00 | (2025)浙0781执1814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9 | 兰溪市金禾家庭农场 | 145,687.81 | (2025)浙0102执950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10 | 兰溪市亚卡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 | 1,233,893.33 | (2025)浙0781执保588号 | 司法冻结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11 | 兰溪市一诺挖机租赁服务部 | 645,851.30 | (2025)浙0781执保951号 | 司法冻结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12 | 兰溪万弘种业有限公司 | 1,505,843.51 | (2025)浙0102执3224号 | 司法冻结 | |
13 | 浦江风安优挖掘机租赁服务部 | 51,168.00 | (2025)浙0102执3885号 | 司法冻结 | 租赁合同纠纷 |
14 | 浦江县鼎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504,375.00 | (2025)浙0102执4388号 | 司法冻结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15 | 山东谷雨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菏泽艺坤农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7,797,106.25 | (2025)鲁1702执1584号 | 司法冻结 | |
16 | 上海畅恒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85,033.08 | (2025)浙0102执853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17 | 宋慧丽 | 644,440.32 | (2025)浙0102执4289号 | 司法冻结 | 劳动纠纷 |
18 | 苏州诚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3,485.99 | (2025)浙0102执保29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19 | 王新兵 | 1,594,921.64 | (2025)浙0102执358号 | 司法冻结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617,364.96 | (2025)执0113执保161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2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617,364.96 | (2025)执0113执保159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2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617,364.96 | (2025)执0113执保156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2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360,258.37 | (2025)执0113执保158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2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324,932.48 | (2025)执0113执保157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2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324,932.48 | (2025)执0113执保160号 | 司法冻结 | 金融借款 |
26 | 浙江荣恒混泥土有限公司 | 2,927,788.06 | (2024)浙0781执保4057号 | 司法冻结 | 买卖合同纠纷 |
合计 | 208,908,991.19 |
3.资产查封
序号 | 所属公司 | 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查封原因 | 目前状况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1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4,016,501.43 | 10,598,811.16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02632号 |
2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881,208.24 | 5,959,506.96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02633号 |
3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4,052,756.41 | 10,626,226.14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02669号 |
4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894,779.88 | 7,482,102.72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02678号 |
5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4,278,731.14 | 40,105,636.44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19351号 |
6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19355号 | ||
7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19353号 | ||
8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19350号 | ||
9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258,909.00 | 12,945.45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轿车 |
10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400,000.00 | 20,000.00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越野客车 |
11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86,837.00 | 4,341.85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轻型普通货车 |
12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85,752.00 | 4,287.60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轻型普通货车 |
13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85,752.00 | 4,287.60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轻型普通货车 |
14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658,880.34 | 32,944.02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普通客车 |
15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45,888.88 | 17,294.44 | 诉讼查封 | 法拍入库 | 小型普通客车 |
16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77,008.54 | 18,850.42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轿车 |
17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714,529.92 | 35,726.50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轿车 |
18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99,115.05 | 19,955.75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轿车 |
19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163,716.81 | 8,185.84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序号 | 所属公司 | 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查封原因 | 目前状况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20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16,884.95 | 15,844.25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普通客车 |
21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16,884.96 | 15,844.25 | 诉讼查封 | 尚在使用 | 小型普通客车 |
合 计 | 94,334,136.55 | 74,982,791.39 |
4.重要子公司诉讼
公司于2025年
月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2025)浙
民初
号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YOYODYNE,INC就与公司签订的《关于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获立案受理,YOYODYNE,INC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确认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 2024年
月
日解除;(合同总标的:
11,345万元);
2.请求判令公司将被告名下登记的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检车“硅密电子”) 51%股权转让给YOYODYNE,INC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预估价值:
11,345万元);
3.请求判令公司承担前述第二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手续费;
4.请求判令公司按照合同第
16.2
条约定向原告赔偿损失,包括为本次交易而实际发生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顾问费用、税款)暂计人民币8,677,131.32元;
5.请求判令公司向YOYODYNE,INC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合同解除之日,共计人民币12,286,458.54元;
上述
、
、
所涉诉请金额共计134,413,589.86元。
5.拟转让子公司股权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硅密电子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YOYODYNE,INC.转让硅密电子51%股权。双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公司对硅密电子原收购价格和本次评估价格孰高原则,确定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对价。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交易完成前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完成后,硅密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不再持有硅密电子的股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显示,截至2024年
月
日,祝昌人先生及其行动一致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60,9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72.21%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70%
。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 账款 | 1,119,925,848.61 | 203,456,891.72 | 916,468,956.89 | 891,742,610.55 | 60,714,568.62 | 831,028,041.93 |
合 计 | 1,119,925,848.61 | 203,456,891.72 | 916,468,956.89 | 891,742,610.55 | 60,714,568.62 | 831,028,041.93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284,214,137.04 | 11.30 | 32,116,197.48 |
1至2年 | 343,766,617.09 | 16.78 | 57,684,038.35 |
2至3年 | 244,998,223.51 | 21.33 | 52,258,121.07 |
3至4年 | 73,446,599.69 | 38.70 | 28,423,834.08 |
4至5年 | 38,718,019.29 | 66.76 | 25,848,149.68 |
5年以上 | 7,126,551.06 | 100.00 | 7,126,551.06 |
合 计 | 992,270,147.68 | 203,456,891.72 |
组合——关联方组合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22,701,703.89 | ||
1至2年 | |||
2至3年 | 38,782,960.00 | ||
3至4年 | 3,989,840.00 | ||
4至5年 | 62,181,197.04 | ||
合 计 | 127,655,700.93 |
(3)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 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0,714,568.62 | 142,742,323.10 | 203,456,891.72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对于同一客户期末同时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合同资产余额的,将二者合并计算,合并计算金额前五名如下。
项 目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 二者合并计算金额 | 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总额合计数的比例(%) | 二者合并计算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505,093,734.36 | 164,238,817.75 | 669,332,552.11 | 42.54 | 85,966,427.71 |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79,025,288.16 | 6,197,139.84 | 185,222,428.00 | 11.77 | 50,245,657.86 |
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48,793,118.77 | 30,702,560.00 | 79,495,678.77 | 5.05 | - |
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72,677,226.40 | 72,677,226.40 | 4.62 | - | |
杭州湍口众安汇尊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 20,206,822.50 | 45,275,607.50 | 65,482,430.00 | 4.16 | 12,098,630.83 |
合 计 | 825,796,190.19 | 246,414,125.09 | 1,072,210,315.28 | 68.14 | 148,310,716.40 |
2.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6,502,018.68 | 278,115,468.48 |
合 计 | 196,502,018.68 | 278,115,468.48 |
(1)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201,372,056.80 | 4,870,038.12 | 196,502,018.68 | 280,081,385.44 | 1,965,916.96 | 278,115,468.48 |
合 计 | 201,372,056.80 | 4,870,038.12 | 196,502,018.68 | 280,081,385.44 | 1,965,916.96 | 278,115,468.48 |
①坏账准备
A. 2024年
月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48,152,270.15 | 9.66 | 4,651,659.12 | 回收可能性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53,001,407.65 | 回收可能性 | ||
合 计 | 201,153,677.80 | 2.31 | 4,651,659.12 |
B.2024年
月
日,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C.2024年
月
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账龄组合 | 218,379.00 | 100.00 | 218,379.00 | 回收的可能性 |
合 计 | 218,379.00 | 100.00 | 218,379.00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47,537.96 | 218,379.00 | 1,965,916.96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04,121.16 | 2,904,121.1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651,659.12 | 218,379.00 | 4,870,038.12 |
③报告期不存在重要的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
④报告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⑤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12.31 | 2023.12.31 |
押金及保证金 | 1,276,029.00 | 1,226,029.00 |
应收暂付款 | 12,915,607.22 | 51,251,995.05 |
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 65,570.00 | 75,643.00 |
业绩承诺 | 31,564,681.86 | |
拆借款-度假公司 | 2,367,043.92 | |
其他 | 181,717.15 | 90,850.61 |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 | 153,001,407.65 | 227,436,867.78 |
合 计 | 201,372,056.80 | 280,081,385.44 |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款项 性质 | 期末 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 | 69,106,455.58 | 注1 | 34.32 | |
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 | 33,187,052.00 | 1年以内 | 16.48 | |
YOYODYNE,INC | 否 | 业绩补偿款 | 31,564,681.86 | 1年以内 | 15.67 | 1,578,234.09 |
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 | 25,999,906.44 | 注2 | 12.91 |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 | 20,400,537.51 | 1年以内 | 10.12 | |
合 计 | —— | —— | 180,258,633.39 | 89.50 | 1,578,234.09 |
注
:
年以内账龄余额3,986,005.20元,
至
年账龄余额3,649,068.71元,
至
年账龄余额4,098,462.22元,
至
年账龄余额3,609,373.61元,
至
年账龄余额3,711,045.84元,
年以上账龄余额50,052,500.00元;
注
:
年以内账龄余额1,441,968.12元,
至
年账龄余额1,400,707.78元,
至
年账龄余额1,544,232.77元,
至
年账龄余额1,390,061.94元,
至
年账龄余额15,211,269.16元,
年以上账龄余额5,011,666.67元;
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75,831,360.00 | 24,653,807.15 | 851,177,552.85 | 875,831,360.00 | - | 875,831,36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1,192,062.91 | 6,750,027.36 | 24,442,035.55 | 32,646,217.84 | 6,750,027.36 | 25,896,190.48 |
合 计 | 907,023,422.91 | 31,403,834.51 | 875,619,588.40 | 908,477,577.84 | 6,750,027.36 | 901,727,550.48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7,700,000.00 | 17,700,000.00 | ||
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
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86,700,000.00 | 86,700,000.00 | ||
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116,870,400.00 | 116,870,400.00 | ||
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 49,866,700.00 | 49,866,700.00 | ||
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8,244,260.00 | 28,244,260.00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13,450,000.00 | 113,450,000.00 | ||
小 计 | 875,831,360.00 | 875,831,360.00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1,913,242.15 | 11,913,242.15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2,740,565.00 | 12,740,565.00 | ||
小 计 | 24,653,807.15 | 24,653,807.15 | ||
合 计 | 875,831,360.00 | -24,653,807.15 | 851,177,552.85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499,540.71 | -1,005,936.01 |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821,449.77 | - 412,622.00 |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2,325,227.36 | - 35,596.92 | ||||
合 计 | 32,646,217.84 | -1,454,154.93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493,604.70 | ||||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408,827.77 |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2,289,630.44 | 6,750,027.36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 计 | 31,192,062.91 | 6,750,027.36 |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黄骅市益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6,750,027.36 | 6,750,027.36 | ||
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1,913,242.15 | 11,913,242.15 | ||
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2,740,565.00 | 12,740,565.00 | ||
合 计 | 6,750,027.36 | 24,653,807.15 | 31,403,834.51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478,861.07 | 95,090,561.66 | 191,623,552.32 | 192,975,372.80 |
其他业务 | 2,855,995.09 | 2,141,481.04 | 1,042,890.28 | 505,393.20 |
合 计 | 73,334,856.16 | 97,232,042.70 | 192,666,442.60 | 193,480,766.00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行业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70,478,861.07 | 95,090,561.66 | 191,623,552.32 | 192,975,372.80 |
合 计 | 70,478,861.07 | 95,090,561.66 | 191,623,552.32 | 192,975,372.80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 | 70,478,861.07 | 95,090,561.66 | 191,623,552.32 | 192,975,372.80 |
合 计 | 70,478,861.07 | 95,090,561.66 | 191,623,552.32 | 192,975,372.80 |
(4)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地区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东地区 | 60,361,358.77 | 82,317,226.04 | 177,654,967.37 | 168,778,047.66 |
其他地区 | 10,117,502.30 | 12,773,335.62 | 13,968,584.95 | 24,197,325.14 |
合 计 | 70,478,861.07 | 95,090,561.66 | 191,623,552.32 | 192,975,372.80 |
(5)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 目 | 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 | 其他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0,478,861.07 | 391,147.47 | 70,870,008.54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64,847.62 | 2,464,847.62 | |
合 计 | 70,478,861.07 | 2,855,995.09 | 73,334,856.16 |
5. 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4,154.93 | -381,367.5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7,676.7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420.33 | |
ppp项目垫资利息收入 | 4,838,720.91 | 4,748,164.9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利息 | 98,686.39 | 1,202,247.09 |
合 计 | 3,483,252.37 | 5,870,141.58 |
十六、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74,882.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6,109.8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467,351.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80,587.2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472,347.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项目 | -147,534.65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720,958.64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53,007.42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773,966.06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7,299.95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766,666.10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19%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