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4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成本 | 1,042.73 | 1,439.94 | 739.37 | 691.03 |
销售费用 | -1,042.73 | -1,439.94 | -739.37 | -691.03 |
其他流动负债 | 369.03 | 152.30 | 369.03 | 152.30 |
预计负债 | -369.03 | -152.30 | -369.03 | -152.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6.00 | 1,378.73 | 522.64 | 629.8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6.00 | -1,378.73 | -522.64 | -629.81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