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顾华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30%,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蒋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37%;副总经理江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046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得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顾华林先生、蒋艳女士、江卫东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股票,且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确认达到行权条件,该三人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进行调整)分别不超过33,500股、29,750股、18,75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顾华林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4,000 | 0.0830% | 其他方式取得:134,000股 |
蒋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9,000 | 0.0737% | 其他方式取得:119,000股 |
江卫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75,000 | 0.0465% | 其他方式取得:75,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顾华林 | 不超过:33,500股 | 不超过: 0.0208%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3,500股 | 2022/12/2~2023/6/1 | 按市场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个人资金需求 |
蒋艳 | 不超过:29,750股 | 不超过:0.0184%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9,750股 | 2022/12/2~2023/6/1 | 按市场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个人资金需求 |
江卫东 | 不超过:18,750股 | 不超过:0.011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8,750股 | 2022/12/2~2023/6/1 | 按市场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顾华林先生和蒋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江卫东先生此前未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顾华林先生、蒋艳女士、江卫东先生限制性股票已达到行权条件,因个人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减持期间,顾华林先生、蒋艳女士、江卫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顾华林先生、蒋艳女士、江卫东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