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林其旭先生、李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其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