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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公司代码:603379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SanmeiChemicalIndustryCo.,Ltd.

(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议案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8

议案五: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9

议案六: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10

议案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 11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第七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 16

议案十二: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三: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18议案十四: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9

议案十五: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0

议案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1

议案十七: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

议案十八: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到会股东人数、持股比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

请的其他人员。

3、宣读会议须知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6、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

10、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1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13、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进行会议登记时同时进行发言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分钟。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进行清点计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九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二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三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四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五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据此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六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岗位任职情况、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请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胡淇翔董事长、总经理78.43
占林喜董事、常务副总经理71.13
吴韶明董事、副总经理64.74
胡有团董事44.02
徐能武董事59.43
王富强董事59.97
张陶勇独立董事8.00
夏祖兴独立董事8.00
徐何生独立董事8.00
陈侃监事会主席30.57
王晓东监事30.81
朱志东职工代表监事46.10
潘登副总经理68.97
林卫副总经理47.12
胡宇超董事会秘书37.42
潘彩玲财务总监31.50
合计694.2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七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具体方案和规划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7,815,395.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3,723,100股,应分配股数为606,755,9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3,040,171.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回购股份变动致使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73,040,171.65140,406,682.51145,904,489.9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8,536,624.05279,644,841.86485,573,196.0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557,815,395.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59,351,344.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14,584,887.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59,351,344.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08.7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在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八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较为适合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九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拟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

月)》进行同步修订,并制订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

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一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岗位任职情况、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每年按其在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发放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每年领取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0

万元(税前)。

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二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武义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流县金山萤石矿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浙江唐风温泉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合计87,500.00万元、接受劳务合计

50.0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20,925.00万元。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三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大,外汇敞口风险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为应对潜在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5年,公司拟操作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四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有效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五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六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

2、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宜;

3、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锁定、解锁的全部事宜;

5、拟定、签署或终止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协议;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七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淇翔、徐志雄、徐能武、王富强、潘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胡淇翔:男,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

月至2011年

月,在上海佳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在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

月至2012年

月,在三美股份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

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徐志雄:男,1987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6月至2019年9月,在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工艺主管、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2019年

月至今,在三美股份历任总工程师助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3、徐能武: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

月至2007年

月,在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历任班长、车间副主任;2007年

月至今,在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

4、王富强:男,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

月至今,在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

、潘航:男,198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0月至2023年9月,在三美股份历任行管部专员、主管、副部长;2023年

月至今,在重庆市嘉利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历任项目负责人、总经理。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八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陶勇先生、夏祖兴先生和徐何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张陶勇: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7年12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授;2018年9月至2024年4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月至今,任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三美股份独立董事。

2、夏祖兴: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8月至今,在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9年

月至今,在金华新思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

月至今,任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沙蚁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三美股份独立董事。

3、徐何生: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1年

月至今,在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历任教师、副教授、院长助理、副院长;2005年12月至今,在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19年

月至2024年

月,任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三美股份独立董事。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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