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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环境较公司推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标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695,05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695,0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7月3日,工作日8:30-17:30

2、申报地点: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

4、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5、联系电话/传真:0772-2566078

6、电子邮箱:lygf@lzyy.cn

7、邮政编码:545000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邮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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