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连云港海州区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盛举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