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 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7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江河集团、兴业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武,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6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博伊特、新成新材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意宏,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7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众智电商、申亚农牧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占铁华,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恒立液压、金种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意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占铁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占铁华 | 2021/3/19 | 警示函 | 证监会深圳专员办 | 固定资产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事项 |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计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