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和顺石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和顺石油首次公开发行3,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79元/股,并于2020年4月7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33,38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2名股东,分别为龙小珍、长沙共创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盛景”)。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4,160,000股,将于2021年4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8万股,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至13,33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1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38万股,上市后至今,公司限售股及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尊铭承诺:
“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二)公司股东共创盛景和龙小珍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三)共创盛景合伙人且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国祥、曾立群、刘静、周蓉、胡灿明、龙军、曾跃、余美玲、唐烁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龙小珍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4,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
本次限售股解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龙小珍 | 9,160,000 | 6.87% | 9,160,000 | 0 |
2 | 长沙共创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3.75% | 5,000,000 | 0 |
项目 | 本次解禁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解禁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60,670,000 | -5,000,000 | 55,670,000 |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39,330,000 | -9,160,000 | 30,170,00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00,000,000 | -14,160,000 | 85,84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33,380,000 | 14,160,000 | 47,54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3,380,000 | 14,160,000 | 47,540,000 |
合计 | 133,380,000 | - | 133,3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