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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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